一、促进就业
二、社会保障
3.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
4.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
5.实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
三、困难群体救助
7.持续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8.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
9.促进全区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
10.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11.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
12.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13.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
14.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
四、教育惠民
16.实施“安心托幼”行动。
17.持续加大教育投入。
18.认真落实学生资助各项政策。
19.有序推进老有所学行动。
五、卫生健康
20.加强口腔预防保健。
2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
来源:经发局
编辑:柏 尧
审核:胡砚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