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误入,印花税五大误区!

职场   2025-01-16 10:33   内蒙古  


印花税误区

请注意



嘿,小伙伴们!提到印花税,是不是感觉脑袋里瞬间冒出一堆问号?别担心,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这个小小的税种上,其实藏着不少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误区。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轻松揭开这些误区都是什么,避免大家不小心“踩雷”哦!


误区一:

所有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明的合同为印花税的应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列举的应税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误区二:

纳税人必须按季申报印花税

纠正

1.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一般按次申报缴纳。

2.同一种类应税凭证,需频繁申报缴纳印花税的,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季申报缴纳。

3.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


误区三:

签订的合同上没有具体金额,

无需缴纳印花税

纠正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误区四:

企业转让其未全部实缴出资的股权,

印花税需要全额申报

纠正

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四项


误区五:

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之后,

往后每年仍然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纠正

1.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第三项、第十一条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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