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翰都律师事务所成为“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协作单位”
文摘
社会
2024-04-11 17:11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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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是一种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初心和使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为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正式启动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汉阴县人大常委会被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2024年3月21日,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部署会议,会议宣读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方案》,并由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汉文为陕西翰都律师事务所等立法协作单位进行授牌。根据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近日陕西翰都律师事务所举行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协作单位挂牌仪式,并将牌匾悬挂于本所醒目位置,积极履行立法协作职责。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连接人民群众与立法机关的重要纽带。本所将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以党建引领做好相关工作;本所将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实际、面向群众、实践运用的优势,着力提高参与立法的质量和效果;本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人民群众的立法意愿;本所将充分运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结合实际、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把基层人民群众的立法用法心声“原汁原味”地传递出来,为立法广开言路、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创造良好条件,广泛征集意见,积极提出立法工作建议。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律和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创造性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人民民主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又一原创性理论结晶,为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供了科学真理和强大思想力量。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领域的实践平台,是广大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表达立法诉求的有效载体,也是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立法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具体工作要求。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必须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全面领导,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障。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只有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健全党领导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体制机制,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陕西翰都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协作单位,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本所将在新的起点上努力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运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不断完善协作立法机制,强化服务保障,推进立法精细化,把联系点建设与人大代表工作、社区治理、民主法治宣传和基层群众、专业群体结合起来,使立法联系点真正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直通车”、法治宣传的“播种机”、法律实施的“检测器”。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立法协作单位“立法直通车、民意连心桥”作用,接地气、察民情、汇民意、聚民智。使民主立法成效更明显,汇集民智更充分,积极履职尽责,为进一步提升立法及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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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翰都律师事务所
|终审:黄义伟 |审核:程文良 曹磊
|责编:黎烨 杨树森 |编校:朱明 李恒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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