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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各类商业住宅不断增加,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凸显,“小物业”牵动着“大民生”。近日,眉山市委政法委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破解物业纠纷前端化解中群众共识难、纠纷多样化、调处质效低的难题,构建和谐物业关系,最大限度将物业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方案》细化了强化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强化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健全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调处体系等三方面工作举措。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关键措施体现在:一是公开服务标准,预防物业服务不规范引发的纠纷;二是公开评价评比,预防物业公司没有制约机制引发的纠纷;三是公开推选推荐,预防业委会履职不到位引发的纠纷。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责任明确了物业企业主体责任、基层治理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健全规范物业行业监督管理制度、物业企业进入和退出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方式依法依规处罚。
《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加快建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到2024年底实现全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建立物业领域行政调解组织,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队伍,积极配合或融入县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常态开展行业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托各级“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整合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力量和行业协会资源,协调推进多元化解。
编辑:眉山市政法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