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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十佳评选又来啦!
四川法院第九届“十佳庭审”评选活动
已正式开启投票通道!
快来投票吧!
由眉山中院审理的
(2023)川14刑初7号吴某故意杀人案
成功入围“十佳庭审”!!
网络投票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18:00
注意:每个IP用户只能投一次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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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川14刑初7号吴某故意杀人案(第四个)👉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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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中院入围的“十佳庭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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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川14刑初7号
【案 由】故意杀人罪
【推荐理由】本案系亲属之间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造成一人死亡,案情重大。眉山中院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求,由常务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并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眉山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本案落实庭审实质化,庭前准备充分,两次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证据等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明确争议焦点;庭审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发问、举证、质证,并充分运用多媒体手段进行示证,控方申请事故处置交警出庭作证、鉴定人出庭对尸体检验鉴定意见作说明,证据出示繁简得当、逻辑清晰、层次分明,法庭辩论紧紧围绕庭前会议确定的争议焦点进行,重点突出、控辩意见发表充分,并保障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庭审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全面还原案件事实,注重对社会道德风尚的引领,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来自六个地区的38名全国人大代表旁听本案庭审,庭审结束后,代表就案件情况与合议庭进行互动交流,充分肯定了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成果和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良好风貌。
来源: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眉山市政法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