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海关党委工作部署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天津海关党委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巡察组于2024年9月29日起分别对宁河海关党委,西青海关党委,东丽海关党委,南开海关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工作,驻地时间约1个月。
主要任务是: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职能责任的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以及落实海关总署党委工作要求、天津海关党委工作安排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的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落实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干部群众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巡察公告所列方式与巡察组联系,或将书面材料投递至信访举报箱内。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