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近日公安交管部门对辖区客运企业GPS动态监控运营平台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请广大运输企业及驾驶员引以为戒。
抽查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发现: 2024年12月09日14时58分,陕E608E8号小型客运车辆,营运过程中驾驶人查看手机,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针对以上违法行为,公安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三款对陕E608E8的驾驶人作出罚款20元记3分的处理决定,并联合交通运输局对企业负责人及违法涉事车辆驾驶员进行约谈,督促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客运车辆违法查处力度,全力消除客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乘车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全力营造公共出行交通安全环境。
白水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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