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清廉财政清廉企业建设试点单位的公示 依据县委清廉白水建设工作专班《关于印发白水县清廉单元建设示范点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白清专〔2023〕4号)文件,按照“动员部署,组织申报,审核推荐,评估验收,公示复核,通报命名”的流程,拟确定1家清廉企业示范点、1家标准化示范所为白水县清廉建设试点单位(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5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白水县财政局清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一律不予受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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