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反映
供热公司答复
白水县集中供热于2012年实施,属民生保障类行业。白水县城处于渭北地区,同期平均气温比渭南市低2-3℃,并且由于县城大多为老旧小区,保温措施不够加之住房空置率低,导致热损较大。在此条件下我县取暖费价格相较西安及周边县城处于低位,我县居民5.4元/㎡/月、非居民7.5元/㎡/月(咸阳市非居民8.6元/㎡/月,华阴市居民5.8元/㎡/月,西安市、渭南高新区、韩城市、大荔县等居民价格均为5.6元/㎡/月)。由于供暖行业的特殊性:热具有传导性,在供热过程中存在用热户向停供户传递热能的现象。因此,办理停暖的用户,要面临一个热量损耗的客观事实。
采暖费并不仅仅指的是进入用户房间里的热能费一项费用,它包括热源费、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人工费、供热系统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其中有些费用是固定不变的,无论住户是否用热都要发生,停供就使这部分成本白白消耗了,所以供热单位需要在住户停供时收取这部分费用。
结合以上实际情况,白水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白水县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第四章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基本热费按照总热费的50%标准收取,以保障我县集中供热事业更好的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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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白水县人民政府网 微白水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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