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八中:义务教育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文摘   2024-09-13 18:58   山东  





义务教育段学生

资助政策宣传


临淄区第八中学

一、国家资助政策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公办学校全额免除,民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执行,高出标准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学生生活费补助。对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段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补助。

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二、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免补政策

对淄博户籍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类家庭学生就读期间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进行免除或补助。主要内容包括:免除作业本费、伙食费、校车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校服费等。

三、义务教育段生活补助申请办理程序

(一)申请材料

1.入学后一月内,学校向全体学生发放《义务教育段学生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班主任根据申请指南回执单填写内容核实班内有无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学校提交资助申请审批表。

(二)基本流程

1.学校建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学校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家访,核实信息,通过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年级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学校认定工作组审核三级认定,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次。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申请的审核工作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审核、公示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3.公示无异议后,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社保卡或银行卡形式将生活补助资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办理时限:9月至10月。

(四)发放时间:一般情况下,生活补助资金按学期发放,春季学期4、5月份发放,秋季学期11月份底之前发放。



图文|德育处

一审|王  晓

二审|李春玲

三审|王守华


淄博市临淄区第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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