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四节 医疗帮扶
11. 大病救治的35种病种是哪些?
答:国家明确的脱贫地区30种大病救治病种是: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 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尘肺病、白内障、神经母细胞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儿童肿瘤(儿童淋巴瘤等)、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风湿性心脏病。青海省脱贫地区大病救治病种数为35种,较国家多5个病种,包括包虫病、肺结核、肝硬化、肝炎、类风湿性关炎。
12. 如何开展35种大病专项救治?
答:省级、市州级医院、有条件的县级医院均可为大病定点医院,将“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作为脱贫地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5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切实加强大病救治业务指导和急危重症大病的定点救治工作,同时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不断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促使大部分大病患者在县域内实现应治尽治。
13. 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住院就医有哪些便民政策?
答:省内各级医疗机构依托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做到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持续落实“先住院后结算”政策,患者入院时坚决不允许收取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要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付、自费医疗费用。
14. 如何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
答: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必须做到应签尽签。对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四种主要慢病患者,必须每季度开展一次规范化履约服务。患有其他疾病的患者,根据病情,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随访,确保做到应访尽访,详细完整记录履约服务具体内容。
15. 什么是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
答:(1)每个县建好1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藏医医院),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靠近或隶属于市(州)级行政 区的县,市(州)级公立医院能够满足需求的,可结合当地实际,不单独设立县级医院。
(2)每个乡镇建成1所政府办的卫生院,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能够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急危重症病人初 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职责。农牧区人口少于1000人的乡镇,且靠近或隶属县(行委)行政区的乡镇,县(行委)公立医院能够满足需求的,可不单独设立乡镇卫生院。
(3)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建成1个卫生室。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能够开展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牧区设置的流动村卫生室视同有村卫生室;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车程距离就近的乡镇卫生院少于15分钟车程的,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原则上不再设置村卫生室,也可根据实际多村统筹共建一个村卫生室。
16. 什么是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
答:(1)每个县医院的每个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医师。对专科科室无合格执业医师的,通过订单定向免费医 学生培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社会招录和院内调整等途径解决。
(2)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无合格医师的乡镇卫生院,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统一调配解决。
(3)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并且在醒目位置张贴村医执业资质相关证件。确因各种原因无法配备村医的,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相邻村卫生室村医或具备条件的医务人员提供服务,也可由乡镇卫生院派驻人员提供服务。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也可通过社会招聘、县域内调剂及乡镇卫生院派驻方式,解决村卫生室无合格乡村医生的问题。
17. 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是什么?
答:固定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原则上不低于40平方米,至少设三室,即诊断室、治疗室、药房。2018年以后新建的村 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60平方米以上,至少设四室,即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公共卫生室。牧区流动村卫生室至少要有一顶帐篷、供电设备及必备医疗器械、药品等。
18. 村卫生室配备有哪些设备?
答:村卫生室应配备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身高体重秤、消毒锅、出诊箱、治疗盘、紫外线消毒车(灯)、理疗仪、诊查床、药品柜、健康档案柜、健康宣传板、电脑、有盖污物桶、村医去向牌等设备。
19. 村卫生室配备多少种药品?
答:固定村卫生室至少配备60种以上的基本药物;乡村医生是中(藏、蒙)等民族医学背景的,至少配备80种以上中成药(含中藏蒙药饮片);流动村卫生室至少配备50种常用基本药物。
审核:周 强
编辑:李小英
来源:乐都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