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仲裁法颁布三十周年论坛在九江举行

文摘   2024-09-02 23:05   江西  




编者按:199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为纪念仲裁法颁布3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于8月31日举办“与改革同行:纪念仲裁法颁布三十周年论坛”,总结仲裁事业30年来的成就、经验、探讨仲裁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使命以及仲裁制度改革前沿问题。

8月3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主办、九江仲裁委员会承办的“与改革同行:纪念仲裁法颁布三十周年论坛”在江西九江举行。来自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全国50余家仲裁机构和相关协会的代表共计150余人与会。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院长杜新丽主持。九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鲍成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马正平先后发表致辞。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院长杜新丽表示,30年前的今天我国仲裁法问世,这部法律在我国建立了现代意义上的仲裁法律制度,成为我国仲裁法律制度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今天我们相聚在这里,旨在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回顾中国仲裁30年的发展,传承中国仲裁的精神与理念,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图为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院长杜新丽致辞
九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鲍成庚在致辞中指出,仲裁是诉讼外解决民商事争议最重要、最有效的方式。特别是近10年间,我国仲裁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仲裁也已经成为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九江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上,我们同样见证了仲裁事业的蓬勃发展。10年奋进路,一部创业史。九江仲裁委成立10年来,秉承为政府分忧、为法院减负、为企业解难、为百姓维权的“四为工作法”,为优化九江法治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纪念仲裁法颁布30周年论坛的举办,有利于优化仲裁法律体系,提高仲裁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仲裁在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也必将有力推动九江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

图为九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鲍成庚致辞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马正平在致辞中回顾了仲裁法的发展历程。她说,回望仲裁法的历史,始于九十年代初,当时的立法进程是比较快的,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6月份做的初审,8月份就已经二审通过了。可以说,这部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很高兴看到仲裁法实施30年来,极大促进了我国仲裁事业的蓬勃发展,化解了大量的纠纷,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同样具有重大意义的是,在仲裁法颁布30周年之际,仲裁法迎来新一轮大修,相信修改后的仲裁法也必将进一步保障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马正平致辞

法治网总裁万学忠以“媒体视角下的中国仲裁30年”为题,进行了主题发言。他说,30年来,各仲裁委员会自创立之初,就牢固树立了创一流仲裁委员会、公正及时审理案件的信念,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仲裁员在办案中表现出的公正廉洁的作风、高效优质的水平带给社会一缕怡人的清风。今天,九江的公益仲裁又给了我们很大启发。我认为,九江仲裁做的就是参与社会治理,深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是仲裁界的枫桥经验,也是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的具体实践。在我看来,正义立场、国际视野、爱国情怀、专业能力、奉献精神,应当是每一位仲裁人的素养;而作为一家优秀的仲裁机构,它的角色定位应当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靓丽名片、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前沿法律问题的学术讲堂、法律风险防范的预警机构以及法治建设的专家智库。

图为法治网总裁万学忠作主题发言

机构代表、九江仲裁委员会主任祝先进在发言时介绍,近年来,九江仲裁委围绕体制机制创新、文化理念创新、公益仲裁创新,积极探索构建适应法治化、市场化要求的体制机制,发扬和培育先进仲裁理念及文化,以“公益仲裁”强化“商事仲裁”品牌、“商事仲裁”促进“公益仲裁”为机构发展方向,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图为九江仲裁委员会主任祝先进发言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所副主任栗撒表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已被列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为回应这一时代命题,仲裁机构应坚守遵循仲裁特有规律,客观把握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发展方向,准确寻找法律刚性与规则柔性相统一的发展空间,坚持推进仲裁文化培育与精神赓续。

图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所副主任栗撒发言

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丁建勇,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马屹,上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孙海华,深圳国际仲裁院总法律顾问谢卫民,青岛仲裁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王振东,武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登华,重庆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钟斌,海南国际仲裁院副院长陈华君等机构代表,先后在论坛上作了主题发言。该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张玲副院长主持。

图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丁建勇发言

图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马屹发言

图为上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孙海华发言

图为深圳国际仲裁院总法律顾问谢卫民发言

图为青岛仲裁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王振东发言

图为武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登华发言

图为重庆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钟斌发言

图为海南国际仲裁院副院长陈华君发言

圆桌论坛第一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薛童秘书长主持。围绕“仲裁的中国式现代化”主题,来自济南仲裁委员会主任、秘书长贾玉东、南京仲裁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顾燕宁、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张公博、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徐芳、贵阳仲裁委员会主任卜贵荣、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贾兆雄、厦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林文阳,就如何深化仲裁制度改革进行了深入探讨。

图为圆桌论坛现场

圆桌论坛第二环节上海仲裁委员会陈建副秘书长主持围绕“仲裁法修订及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主题,来自大连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张文广、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国际仲裁研究中心主任罗时贵、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案件管理处处长齐骥、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负责人张毅、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处长崔新民、东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郑水强、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副秘书长董事,展开了热烈讨论。

图为圆桌论坛现场

1994年8月31日,仲裁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开启了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历程。三十载风雨兼程,仲裁法以其独特的法律智慧和前瞻视野,为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的繁荣发展和商事仲裁制度的确立做出了重要贡献。

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270余家仲裁机构办理仲裁案件累计超500余万件,总标的额达8万亿元,案件当事人涉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全球经贸往来提供了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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