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临沧市2024年秋季学期第九周周末安全提醒

文摘   2024-11-01 23:02   云南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本周向广大家长们普及涉学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望各位家长认真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守护好孩子的安全。




一、关于校园安全相关法律

(一)学生能否把手机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手机如何处置?

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手机应当统一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二)烟酒店可以开在学校旁吗?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三)未成年人能否进入KTV?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四)中学生可以骑电动车上下学吗?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 12 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五)未成年人能不能参与网络直播?

目前各大网络直播平台均禁止未成年人开通直播权限,所有用户在开播认证环节需进行实名认证,并明确未成年人不能开播、不能和成年人一起同时出镜直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二、家长的责任与义务

(一)监护责任

家长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监护责任。在开学季,要确保孩子按时到校、遵守校规。如果孩子在校外发生意外,家长可能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一定责任。

(二)教育义务

家长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教育,包括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安全提醒

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正规营运车辆,乘车按规定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下车时先观察,缓开门;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无证不驾驶机动车;拒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防溺水:家长做好看护,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遇险科学施救。

防人身侵害:教育孩子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不私自到正规、非正规场所开房住宿;减少外出活动,必要的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由家长接送;不单独外出,不私自到同学、亲友家玩耍、留宿;外出时教育子女不走偏僻小道,要走大路并做到3人以上结伴而行,在路上遇见陌生人不搭话,不随意听信别人的话,防止人身受到侵害。

防自然灾害:要关注天气信息,监督孩子在极端天气不外出。不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不去河滩等地理位置较低的地方。高温天气,不长时间暴露在烈日下。

居家安全:不把未成年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注意防火、防骗、防盗、防抢。收好家中危险物品,做好阳台、窗台、楼顶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向楼下抛扔物品,不堵塞、占用消防安全通道。

食品安全:不随意采食和买卖野生菌,到正规市场、商店购买食物,不喝生水,不吃新奇野果野花,不吃过期或变质食品,勤洗手,多消毒,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及时催吐并立即就近就医。

心理健康:高质量陪伴孩子,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陪孩子一起广泛阅读,锻炼身体,培养有益身心发展的兴趣爱好。鼓励孩子积极表达情绪和感受,帮助孩子更好地处理自己的负面情绪。鼓励孩子的点滴进步,给予孩子安全感、信任感和幸福感。

预防传染病: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与他人共用水杯、餐具、毛巾等物品,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传染病高发期,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必要时戴好口罩,遵医嘱按需接种疫苗,建立防疫屏障。保持居住环境整洁,空气流畅。家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做好防护,及时就诊。

消防安全:出门前做好“三清三关”: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关燃气、关电源、关火源;不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规范燃气使用和管理,安装燃气泄漏报警仪,人走火熄;教育孩子不在家中或户外任何地方玩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用具;不在山区、林场抽烟,不乱扔烟头;在商场、饭店、景区等场所,留意安全出口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了解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严防电信诈骗:牢记“三不一多”: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远离刷单、赌博等网络诈骗陷阱,明确告知孩子出租、出借、买卖个人手机卡、银行卡的风险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醒孩子警惕网络交友,教育孩子不随意加陌生人的联系方式,更不与网友私下见面;提醒孩子上网不攻击、侮辱、诽谤他人,不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若遭受网络欺凌,应及时寻求家长帮助。


转载:临沧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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