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校(院)长和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和学术影响力,促进曲靖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曲靖市出台了《曲靖市“教育人才银龄工程”实施办法(试行)》,从2024年起探索实施“教育人才银龄工程”。该文件是现有市级教育人才政策的重要补充,适用于市内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的优秀校(院)长和优秀教师。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返聘人员为市内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校(院)长和优秀教师。
①申报基础教育“银龄校长”的,还须在国内知名大学附属省级一级达标中学、示范学校,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省级一级达标中学、示范学校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担任过其他省级一级达标中学、省级示范学校副校长及以上职务,且在教学岗位有10年及以上履职经历的人员。
②申报职业教育“银龄院长”的,还须在第一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试点学校担任过副校长(履职三年以上)及以上职务,或担任过国家级重点中专、第二批和第三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校长,且在教育岗位有10年及以上履职经历,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熟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教学业绩突出的人员。
2.核心条件
①市外核心条件: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之一;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独撰并公开出版有较高水乎的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部(10万字以上)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
②市内核心条件:国家级教学名师入选者;国家级教育教学重大奖项或荣誉称号获得者;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委联系专家、省“兴滇人才奖”、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省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省“两类人才”入选者(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等省级重要人才奖项和荣誉称号获得者;曲靖市“珠源百人引才工程”“珠源英才育才工程”入选者;符合市外核心条件之一。
二、工作职责
(一)银龄校(院)长职责:依法治校(院),协助校(院)长主持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及教科研工作,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参与并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及教育管理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和总务后勤等工作,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条件。
(二)银龄教师职责: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参与并指导教师培训,辅导中青年骨干教师;通过兼任教研员或特聘教研员的方式,加强对学校学科建设的指导。
三、待遇保障
(一)特殊人才工作补贴:认定为“银龄校(院)长”的,每人每年最高发放特殊人才工作补贴60万元;认定为“银龄教师”的,每人每年最高发放特殊人才工作补贴40万元。
(二)住房待遇:聘用市外人才的,可根据人才需求,经用人主体(学校)研究,提供住房保障。
(三)其他待遇:聘用期间,由学校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安排1次体检;因公外出的,按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同等待遇报销差旅费。
注:“教育人才银龄工程”涉及经费由用人单位(学校)自筹解决。
政策咨询电话: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0874-3316131
微 信 号:qjsjy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