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房屋严重漏水,要求退款!
冯某与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公寓一套,并付款24万元。交房验收时却发现,房屋存在严重漏水情况。经多次沟通修缮无果,冯某向江宁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请,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房款,该诉请获得了法院支持。判决生效后,开发商未履行义务,冯某无奈向江宁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坚持不懈,案款执行到位!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李吉航及其团队第一时间对开发商的资金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开发商的账户资金已经被多起案件查封冻结,冯某的案件无法采取扣划资金措施,要想办法采取其他措施。”李吉航表示。
经团队仔细研究,发现开发商在网上公示的销售信息显示,有多套房产为认购、备案状态。这一发现让团队意识到,上述房产可能存在尾款,于是第一时间核实相关情况。最终,成功从案外人处提取到尾款,促使本案执行到位。
团队联系冯某办理领款手续时,冯某在电话里十分激动地说到:“来南京拼搏几年,好不容攒了点钱。心里一直担心,房没买成,钱会不会也没有了?这段时间工作、生活都不踏实。感谢法院帮我把钱执行回来,这下我总算能安心了!”案件结束后,冯某向执行团队送来了一面锦旗和一束鲜花表示感谢。
今年以来,李吉航及其团队努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共收获群众赞扬的锦旗十余面,以实际行动践行江宁开发区法院“如我在执”的执行理念。李吉航表示:“锦旗的背后是群众对我工作的肯定和赞许,我为此充满自豪!”
供稿:执行局
供图:琚文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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