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说法 | 第三期:会议纪要签章不慎会产生什么后果?

文摘   2024-11-21 18:49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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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公司合规管理,增强员工风险防范能力,总承包公司开设“小包说法”专栏,以案例形式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对的法律风险进行说明。小包说法第三期,让我们来看看“会议纪要签章应重点关注什么风险?”。



小案例

西瓜公司是多汁水果文化街区项目的总包方,将街区的某专业工程分包给了苹果公司,分包合同中约定工程以666元/㎡单价包干。但在几个月后的双方座谈会议中,双方因价格调整发生争执。西瓜公司项目经理提出“合同价调整成888元/㎡,那我们总包岂不是要亏惨”。

谁知,该项内容被苹果公司在会议纪要中断章取义只记录了前半句,西瓜公司项目经理未对会议纪要进行详细审核便签了字。结算时,双方就包干单价产生了巨大分歧并诉诸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包干单价为888元/㎡。西瓜公司因此承担了数百万的损失。


法院为什么会将会议纪要上的表述认定为最终包干单价?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旨在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虽然会议纪要、备忘录、承诺函等文件在外观上不使用“合同”“协议”等表述,但当内容涉及法律权利义务关系且各方签字确认形成合意时,该文件即会产生合同效力。本案例中,签字的会议纪要被法院认定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视为双方对原约定的包干单价的变化调整。


风险提示

会议纪要作为工程建设中的常见文件,在满足内容要件(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和形式要件(各方签字盖章)后便产生合同效力,会被视为对原合同约定的更改。业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采取谨慎态度,严谨细致对待此类文件,仔细阅读所载内容和具体表述,如有问题和歧义应当及时提出。尤其是涉及价款、工期等重要权益问题的会议纪要,在签章确认时一定要慎之又慎,杜绝小马虎犯大错。





责编 / 刘乐梅 马凯文

校对 / 贾星 周晓丹 葛梦霞

审核 /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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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 纪检法务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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