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审讯中使用肉刑导致犯人死亡
学术
时事
2022-11-13 19:26
广西
在太平省武书县公安局,两名越南公安将犯人手脚锁住,长时间至于严寒的户外,最终导致后者死亡。11月11日,武书县公安局刑事执行和司法协助队原队长及副队长范光雄和郑青雄被越南最高院侦查机关提起公诉,拘留四个月。根据越南媒体的报道,上述两名越南公安被捕,是因为根据越南2015年《刑法典》第373条第4款的“使用肉刑”罪。初步调查确定,2022年1月底(越南北方在1月的天气有时候是较为严寒的),上述两名越南公安对裴文碧实施了肉刑。裴文碧48岁,因组织卖淫罪被拘留。太平省武书县的两名公安将裴绑在审讯凳上,锁住手脚,放在该县公安拘留所6号看守所的院子里。
文碧被锁在院子里,在此期间长时间受到上述两名公安的折磨。由于当时是冬季,天气寒冷,酷刑之下的裴文碧患上了严重的支气管炎,导致呼吸衰竭。2月20日,拘留当中的裴文碧暴死看守所当中,其家人四处托人反映情况。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本案,2021年同样在武书县公安局发生执法人员暴力执法和其他违法违规而未追究刑事责任,最终导致该县公安领导被查——该县公安局不太平。犯人裴文碧从1月底开始遭遇折磨,到2月20日死亡,经历了近一个月的多次肉体惩罚。笔者咨询一位河内的律师,他表示,刑讯逼供和使用肉刑在越南是违法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司法活动,直接侵犯了被告、犯人的生命和健康。同时,侵犯了人权、公民权利,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在本案中,受害人已死亡,身上有许多瘀伤、血肿、疤痕等痕迹,表明有多日和多次遭到殴打的违法行为,最终导致死亡。2017年,25岁的武晋明因买卖毒品被捕,在看守所内与人打架后被单独关押。最后在审讯当中对越南公安不配合并辱骂对方,导致遭到5名宁顺省公安肉刑,直至当天下午16时抗不住揍昏迷过去,送医途中死亡。上述5名宁顺手公安在2019年被起诉和判刑。2020年,河江省警方曾对犯人掌掴,将手拷住挂墙等非人待遇。据知,在越南,逼供和使用肉刑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2015年《刑法典》的规定,实施这种行为的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法规定,使用肉刑的行为导致死亡的,可被判处12至20年徒刑,或无期徒刑”。如果是司法机关以外的其他人实施肉刑导致死亡的,将被以谋杀罪判处刑事处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