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泸州市纳溪区委批准,泸州市纳溪区纪委监委对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便民服务中心原主任石顺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石顺富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建、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石顺富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纳溪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泸州市纳溪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石顺富开除党籍处分;由泸州市纳溪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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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廉洁泸州
编辑丨李倩 责编丨谢蕤
审核丨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