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本次消费券采用电子消费金形式发放,通过手机“翼支付APP”活动页面申领,不限使用次数,不能兑换现金,不能转赠,当消费券可用金额不足以支付时,可采取其他方式由消费者自行补足。
本次消费券不设消费门槛,可与商家开展的促销活动叠加使用;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有效,逾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申领条件
个人在江阳区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范围内(包括中心半岛、城西组团、城南组团、沙茜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达到申领条件,购房人持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表、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本人身份证到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窗口收件处申请。
江阳区按照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金额50%的比例发放购房惠民消费券,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通过手机“翼支付APP”活动页面申领消费券,以及了解更多活动细则,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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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江阳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丨张红
编辑丨肖婷 责编丨谢蕤
审核丨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