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专题部等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李庚等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泸州市3个单位、4名个人荣获表扬。
泸州市名单详情
一、表现突出的单位(3个)
1.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
2.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3.四川省合江县司法局
二、表现突出的个人(4人)
1.易 潇(女) 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
2.孙洪梅(女) 四川省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3.曾绍能 四川省泸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4.曾 烨(女) 四川省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祝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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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泸州政法
编辑丨肖婷 责编丨樊鸣霄
审核丨徐勤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