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破产法治是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国法学会、河南省法学会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学术繁荣发展,提升破产法治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深度和实践能力,2024年4月,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组织了“第八届中原破产法论坛”论文征集工作,我所组织多名律师参与论文征集活动。
图: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海娇(左五)
经专家评审组评审,我所刘海娇律师撰写的《新《公司法》对破产实务的影响-以法人人格横向否认与关联企业合并破产为视角》获评本次论坛优秀征文三等奖。
律师简介
刘海娇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执业专职律师
刘海娇律师,法律硕士,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就职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撰写法学论文多篇,发表于省级期刊和行业期刊并多次获奖;荣获郑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法律专业论文”二等奖;通过市律协专家组遴选,入选服务“十大战略”律师专家库第一批专家律师;入选河南法制建设法学专家智库第四批法学专家。专注于新公司法的实务研究,独著论文《新公司法对破产实务的影响——以法人人格横向否认与关联企业合并破产为视角》荣获第八届中原破产法论坛三等奖。著有《新公司法章程修订指南》、《董监高风险一览手册》等新公司法系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