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主体
寒假托管服务以本校学生为实施主体,面向我校确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因地制宜,为学生提供基本服务,缓解寒假部分家庭孩子看护难问题,保障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二、实施原则
(一)按需自愿原则。由学生家长根据看护实际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参加服务的教师志愿参加,学校统筹安排。
(二)公益普惠原则。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学生自主学习、阅读、活动,不组织加班补课、讲授新课、学业测试等活动。
三、组织安排
1. 寒假托管服务时间:
第一期:2025年1月15日至1月21日(不含非工作日)
第二期:2025年2月5日至2月11日(不含非工作日)
托管服务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请参加其中一期或多期。
2.根据青岛市物价局文件规定,参与寒假托管学生须每生每天缴纳托管服务费24元(不含餐费),该费用按照文件要求专款专用。学生来参加托管服务时,按照参加托管天数(120元/5天、240元/10天)提前缴费,并签订《托管服务协议》, 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确定参加托管服务的同学,需家长签订《托管服务协议》,中间尽量不要请假,如果有事请假,不管时间长短,不予退款。
4.学校不提供午餐,午餐需家长接回自理。
5.假期中,校车不运营。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请由监护人亲自按时接送,并签字确认,往来路上的安全由监护人负责。
6.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不统一讲课,不讲授学科知识。若报人数较少,将采取混班形式进行托管。
请家长结合自身情况,按照自身需求,合理选择托管时间,自愿联系班主任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12时。
审核|石 英
责编|张玉倩
撰稿|刘雨涵
制作|刘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