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今年以来,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信用体系建设融入日常工作中,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自然资源的依法治理水平,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一、完善信息归集,落实监管责任。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信用承诺制。做到行政审批、行政检查信用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建立全量“双公示”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将“双公示”信息录入鄂尔多斯市信用信息平台和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并同步至“信用中国”网站,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便民服务。
二、聚焦重点领域,实施差异监管。建立健全信用动态监管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抓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引导相关企业作出事前信用承诺,综合运用自然资源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对各市场主体进行动态监管、精准监管。并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日常巡查和举报核实情况,对信用优良、一般失信、严重失信三类市场主体,实施分级信用管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自我管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对测绘企业进行检查。
三、强化诚信教育,提升社会诚信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的重要论述,加强干部职工诚信意识。在旗局微信公众号转发《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诚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利用办公楼电子大屏滚动播放诚信建设宣传标语,并结合世界地球日、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诚信教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诚信守法意识,增强企业的诚信经营意识,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2024年4月18日,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在第四小学宣传诚信建设。
人无信而不立,业无信而不兴。下一步,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以诚信建设软实力赋能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诚信建设宣传力度,助力打造诚信政府建设新高地,持续擦亮“和谐自然 服务先锋”金字招牌。
来源:法规股
监制丨张 富
审核丨孙勇洲
初审丨郑晓敏
编审丨刘永军
撰稿丨李 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