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呼和浩特市组织召开《鄂尔多斯盆地苏里格南区块天然气开发与生产建设项目(2023年)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报告》评审会,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刘东亮主持会议。并就该重大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情况进行多方座谈,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相关专家、企业代表和编制单位等参加。
会上,编制单位详细介绍了项目所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情况,并从不可避让性、规划符合性、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影响及减缓影响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证分析,与会专家和单位代表共同审阅了项目论证报告。经质询和讨论,专家组通过听取论证报告内容,并对《鄂尔多斯盆地苏里格南区块天然气开发与生产建设项目(2023年)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报告》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国家重大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应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政策法规要求,对于确实属于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国家重大项目规定的情形,建设中应对区域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尽可能按生态功能区要求开展生产作业,发挥综合效益,与当地生产生活相适应,及早通过政府会议上报,具备条件且有不可避让的原因和背景须补充重要图件及数据、文本、图件,做到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会议指出,专家组要本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对清洁能源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方面做深入研讨,要对详细评审建设项目合规性、生态环境影响以及对生态环境减缓措施等形成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开发与保护协同推进,积极探索沙漠环境下科学有效的环境保护模式。
来源:规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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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丨郭晓光
编审丨刘永军
撰稿丨高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