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在行动 | 虚构工程项目诈骗!泸水市一男子获刑2年

政务   2024-07-31 19:31   云南  

7月31日,泸水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周某某虚构工程项目实施诈骗犯罪一案。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据调查,2019年12月,因资金短缺,被告周某某虚构了某单位1600KVA箱式变压器及配电安装工程项目,并编造相关工程施工合同书。他模仿某司法部门领导的签名,私自扫描提取已施工完毕合同书上的公章加盖在编造的合同上,同时加盖其持有的某电力工程公司公章。以此编造的施工合同获取了该电力工程公司负责人和某的信任。


和某通过公司对公账户将30万元的工程保证金转账至某招标代理公司对公账户内。在周某某示意下,该招标代理公司将其中29万5千元转账到周某某个人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卡中,周某某收到该笔款项后,将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挥霍。

发现上当受骗后,和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周某某于2022年8月17日经通知主动投案。在该案提起公诉前,周某某将诈骗的财物30万元整全部归还被害公司,并取得被害公司谅解。

在庭审中,法官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调查,听取了被告人周某某的供述。确认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综合周某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的判决。

“因为一时的糊涂,触犯了法律,今天受到的惩罚是罪有应得。虽然很后悔,但为时已晚。我一定认真服刑,重新做人,绝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周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近年来,诈骗案件频发、高发,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形式多样,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大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共同筑牢反诈防线。


审核 | 罗丽
责编 | 喻敏
编辑 | 赵梦秋  李振宁  何美兰
来源 | 泸水市人民法院  泸水时讯

泸水法院
发布泸水市人民法院各类公告、最新资讯、案例以及进行普法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