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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爱 严谨 诚信 奉献
传承宪法文化
弘扬法治精神
宪法知识普及
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并且,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党的领导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公民权利原则
法治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有助于人们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有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保国家各项政策和措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有助于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力,展示国家法治建设的进步。
有助于巩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形成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有助于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内涵,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
我们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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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寨 沧
编 审:李婷婷
终 审:毛志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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