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的《市县法治建设案例选编》正式出版。全书共收编115个案例,重庆入选6个,集中展示了我市法治建设的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入选数量全国第一。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示范带动各区县法治建设整体提质增效,加快打造法治政府、法治重庆标志性成果,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现将我市入选案例进行集中展示。
龙河(丰都段)是联贯武陵山区与三峡库区的长江上游一级支流,流经9个乡镇(街道)汇入长江,被称为丰都的“母亲河”。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龙河岸线脏乱、侵占、污染等问题,水生态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为保护好“母亲河”,担起“上游责任”,近年来,丰都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开展龙河流域综合治理,推动龙河(丰都段)从“断流河”变身为人民满意的“幸福河”。
一是依法划定治理范围。高标准编制《龙河(丰都段)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对标河道管理相关要求,制定出台龙河干流生态保护、河道管理、退耕还湿处置等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20余件,明确龙河干流保护范围、管理要求举措、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为后续治理提供制度体系保障。
二是部门联动推动依法治理。制定《龙河丰都段河长制工作联合执法方案(试行)》,通过联合执法、司法强拆、环保公益诉讼等法治手段,依法关闭生猪养殖场69家,清理拆除违建7.5万平方米,关停(整改)小水电站22座,搬迁工矿企业28家,取缔养鱼网箱1.4万平方米,清理整治岸线42.5公里,彻底斩断污染源头。
三是实施“法护龙河”专项行动。政法各部门联合制定《“法护龙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细化制定5大类40余项具体措施,顺利执结“涉河”案件31件,提起龙河湿地公园公益诉讼12件,督促5家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限时完成整改,培养龙河沿线“法律明白人”120余名、人民调解员200余名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为强化龙河流域生态保护宣传、快速执行涉污案件、依法快处违法行为凝聚合力。
一是做实非现场执法监管。打造“智慧河长”体系,通过整合多部门的监测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云平台、高清视频、无人机、水质在线监测等科技手段开展数字化执法,实现了龙河(丰都段)可视化监控,有效提升辖区河湖空间管控能力。
二是做细常态长效管理。建立龙河“一河三长”(河长+督导长+警长)河道综合管护机制,在县委、县政府领导担任县级河长的基础上,由县人大、县政协领导担任河流督导长,公安部门领导担任河流警长,形成执行、监督、执法三位一体的河道综合立体治理体系。选聘103名镇村社三级网格管护员,对责任河段开展常态化河道日常管理维护,推动实现“河道无垃圾、河岸无违章、河中无障碍、污水无三排、生态无破坏”的管护目标。
三是做深日常监督管护。通过公众号、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举报,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河长制社会监督员26名,为河流管理保护建言献策。加大暗查暗访、问题曝光力度,对河流重要区域开展暗访巡查,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力的河长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实施追责、问责。
一是积极搭建跨界协作新平台。与毗邻石柱县、涪陵区签订龙河示范河湖创建协议、龙河国家湿地公园司法协作保护基地框架协议,形成“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联合巡河+联合执法+应急处置协同+区域生态补偿”的“1+5”共治机制,共同推进龙河全流域系统治理。
二是拓展“法护龙河”新机制。在“一河三长”基础上,探索拓展“河长+检察长”“河长+法官”“河长+司法所长”协作机制,设立龙河流域检察联络室1个、巡回审判点2个、法律之家3个,让全域治水护河更有“法”。
通过系统治理,沿河区域森林覆盖率大幅提升,生物多样性明显提高,流域内植被、鱼类、鸟类分别达到930种、153种和124种,野生猕猴、鸳鸯等国家级保护动物时隔20年再现龙河。依托龙河系统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成效,大力推动“生态+”产业发展,沿线已建成雪玉洞、九重天、南天湖3个4A级旅游景区和1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社会经济发展持续向好,真正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目前,龙河(丰都段)水质总体稳定Ⅱ类,森林覆盖率达55.08%。
一是精准谋划是前提。龙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丰都县在对龙河流域治理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通过编制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让河湖治理有制度、有抓手、有落实。
二是法治护航是保障。依法依规制定龙河综合治理相关重大决策,出台龙河治理规范性文件,政法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联合推出“法护龙河”举措,与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之间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为美丽河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综合治理是关键。通过推行“水岸共治”,既“治水”也“绿岸”,先后集中开展河库乱建、乱占、乱养、乱排等问题专项整治,同时采取全面截污控源、优化自然生态岸线、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突出人水和谐等措施,全力交出“亮眼”答卷。
四是机制创新是依托。探索总结了示范河湖管理标准化体系、“一河三长”(河长+督导长+警长)河道综合管护机制、网格化河道管理模式、跨界联动治理、“法护龙河”联合执法机制等经验,为长效化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审 核:张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