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县级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群众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现人民信访“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根据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办法>的通知》(浙信领[2020]6号)、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县级领导值守接访工作的通知》(浙信领办[2018]7号)和台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台州市关于加强县级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群众工作十条规定>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各县(市、区)县级领导干部12月份定期公开接访群众安排情况进行公布。
说明:
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群众如遇工作冲突调整,以信访接待场所公告为准。
(一)椒江区
(二)黄岩区(三)路桥区(四)临海市(五)温岭市(六)玉环市(七)天台县(八)仙居县(九)三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