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火灾现场
就会严重影响火灾调查工作
任何破坏火灾现场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2023年7月,广西玉林一仓库发生火灾,火灾扑灭后,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对现场进行封闭。
在火灾后第3天,消防救援人员再次进入现场勘验时,发现火场的原始状态已遭破坏,现场烧毁的火灾残骸有一部分已被清理,给火灾原因调查带来了很大困难。
经核查,系房东蔡某在火灾现场被依法封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挖掘机及工人清理火灾现场,清理、移动火灾现场物品,导致火灾现场被破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021年10月29日14时29分许,中山市黄圃镇马新工业区一包装厂对面空地货车着火。
火灾扑灭后,消防救援人员依法对现场进行封闭,并告知该车驾驶员杨某忠和车主李某南,火灾现场已经张贴《火灾现场封闭公告》和设立警戒线,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和破坏火灾现场。
11月1日,消防救援人员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发现,杨某忠擅自进入查封现场并故意破坏火灾现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经调查,杨某忠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五、第六项之规定,杨某忠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火灾案发现场
是所有证据的来源地
任何一项证据的取得
都与案发现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有效的现场保护
是准确认定火灾原因的前提
而任何破坏案发现场的行为
都是违法的
01
第五十一条规定
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02
第六十四条规定
火灾现场遭人为性破坏的现象
此行为在违反了法律的同时
也给消防工作人员在
调查火灾现场时带来种种困扰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妨碍和非法干预火灾事故调查
请大家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重视法律法规!
来源: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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