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应急管理局公布特种作业领域典型案例(第三批)

政务   2024-11-28 08:39   安徽  

特种作业通常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和技术要求,无证上岗可能导致操作不当,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的重要措施之一。现在,安庆市应急管理局公布特种作业领域典型案例(第三批)


典型案例:



经开区安庆富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案


案例简情:




2024年11月5日,安庆市经开区区安监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安庆富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专项精准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6名从事焊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开区安监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20000元(两万元整)罚款。


安庆市应急管理局
温馨提醒: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热切割均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动火特种作业,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不掌握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的相关要求,容易导致安全事故,不仅会对企业和本人造成直接伤害,也会给周边设施、人员带来安全风险。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特种作业岗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不能为节约成本而雇佣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和作业人员要筑牢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规定。

动火作业属于特种作业

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审批手续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来源:安庆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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