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村民持西瓜刀与村支书互殴,警方仅拘留村民,罚款500元,却对村支出不做处理,村名怒将警方告上法庭,判决结果大快人心!

文摘   2024-10-29 11:22   中国  

4村民与村支书的一场口角竟演变成法律纠纷,令人啧啧称奇。(来源:裁判文书网)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不就是两个大老爷们儿打架吗?咋还闹到法院去了?

法院判决撤销处罚?这下可有意思了!老李(化名)听到消息后,忍不住嘀咕道。

事情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那天,刚退休的老李在超市里偶遇了多年的老对头小张(化名)。

你瞪啥呢?找茬是不?老李二话不说,上来就呛声。

我想看哪看哪,还用你管?小张也不甘示弱地顶了回去。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可开交。老李一时气不过,直接把小张推出了超市。小张觉得颜面扫地,气急败坏地冲回超市,随手抄起一把西瓜刀和一根铁棍就冲了出来。

老李见状也慌了神,抄起门口的长凳准备应战。两人你来我往,谁也不肯认输。围观群众纷纷上前劝架,但因为老李在村里人缘不错,劝架的人无形中偏向了他。最后,小张在混乱中又挨了几下。

民警赶到后,两人被带到派出所。经鉴定,小张受轻伤,老李受轻微伤。令小张没想到的是,民警调查后竟然只拘留他12天,罚款500元,而老李却被释放。

凭啥只罚我一个?这不公平!小张气不过,一怒之下把派出所告上了法庭。

派出所认为,他们的处理并无不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60周岁以上的人,应当从重处罚。老李已过60岁,因此对小张的处罚是合理的。

然而,小张提出了两点质疑:

1.他拿西瓜刀只是为了吓唬对方,并未实际使用。

2.这明明是互殴,凭什么只罚他一个?

更关键的是,小张认为这属于情节复杂的案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8条规定,对情节复杂的案件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而派出所并未履行这一程序。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

1.对小张的处罚确实属于较重的行政处罚。

2.鉴于双方伤情不同,案情确实比较复杂。

3.派出所未能提供负责人集体讨论的证据。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理由是派出所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38条规定,属于严重程序违法。    

案件看法   

遇到纠纷要冷静处理,切勿冲动行事。即便受到不公平对待,也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行政执法部门在处理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因程序瑕疵而影响执法效果。

公民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易认栽。

网友评论道:这大爷也是闲的,打个架还闹到法院去了。不过派出所这操作也是离谱,怎么还能漏了程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普通村民还是退休村支书,都应当受到公平对待。同时,执法部门也要时刻谨记,程序正义同样重要。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如果你是派出所的民警,会如何处理这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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