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习大讨论丨以“六个坚持”为指引 高质效办好司法救助案件

政务   2024-08-09 17:30   湖北  

以“六个坚持”为指引 

 高质效办好司法救助案件

控告申诉检察部 朱小玲

为扎实开展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青年干警切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强大动力。硚口区检察院以“硚楚·问思”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载体,组织青年干警围绕“六个坚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学习研讨,推出《大学习大讨论——青年干警谈》系列栏目,刊载青年干警学习体会和思路举措,互学互鉴。今天,让我们一起看看第七期内容吧!


最高检党组在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与时俱进地提出“六个坚持”的检察理念,作为新时代检察人员司法办案的指引与方针,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六个坚持”,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求,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准确领会其丰富内涵思想体系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把这“六个坚持”贯彻落实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为民司法。



坚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大局。

国家司法救助旨在帮助那些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解决他们的困难生活,从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因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不能得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由此引发当事人反复控告上访,损害司法权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指明了方向。2014年1月17日中政委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和救助程序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2021年9月1日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细化了检察机关进行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顺应了加强权利救济的现代法治发展趋势,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为民司法,

司法救助暖民心、赢民心、守民心。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贯彻落实 “六个坚持”的重要载体。近年来,硚口区检察院持续稳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一方面想方设法获取司法救助线索。在接待来信来访过程中,注意及时发现信访人的困难情况,并主动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加强检察办案的内部衔接,在办案中发现线索并及时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形成司法救助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对外拓宽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来源,会同法院、妇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畅通社会救助线索移送和情况反馈通道,确保及时发现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对救助申请人予以社会救助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协调救助帮扶,形成救助工作合力,提升救助工作质效。另一方面加大对重点人群的司法救助和帮扶工作力度,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落地见效。持续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专项活动,提高特殊类型案件的“关注度”,重点救助因案致贫返贫的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快速启动救助程序,实现主动告知救助权利、主动协助备齐材料、主动调查核实情况“三个主动”,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的重要作用。如硚口区检察院办理的邓某司法救助案,邓某一家因受伤害,未得到分文赔偿,又需要高昂的治疗费用,检察官在了解情况后,迅速开通绿色通道,积极联合区委政法委进行司法救助,扩大救助资金来源,及时向邓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

展现法治担当。

一方面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高检发办字[2021]135号)、《湖北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鄂政法[2014]31号)和《湖北省国家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鄂政法[2016]4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准确把握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准确计算救助金额,依法按照救助程序办理。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生活困难非因案件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及财产损失低于3万元等情况的一般不予救助,且司法救助金额不得超过法院判决金额。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兼顾不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合理救助。另一方面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机制,多元帮扶全方位解决被救助人急难愁盼问题。如硚口区检察院办理的韩某司法救助案,在武汉市、硚口区两级院联动救助后,又积极与社区、民政、残联等部门联系,帮助韩某申报残疾人补助、低保等,通过协调落实一系列社会帮扶措施,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显著改善了韩某的家庭生活处境。



司法救助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载体,“六个坚持”的检察理念是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指引,我们在办理司法救助工作时,一定要以大局为重、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为陷入生活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和民事被侵权人提供帮助,及时减少因无法获得有效赔偿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和不公正现象,进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展现检察机关的民生关怀和社会责任。


忠信、守正、 致强、拓新

策划|政治部

文字|朱小玲

排版|梁全

编审|曾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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