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区两级“两优一先”表彰大会隆重举行,对全市、全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予以表彰。其中,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潘寿青同志荣获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党支部荣获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先进个人
潘寿青(二排右二)
潘寿青同志始终以共产党员的忠诚履行检察职责,恪守司法为民初心,用行动诠释检察担当。
坚持服务大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办理审查批捕案件1200多件,一审公诉案件800多件。依法批准逮捕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涉案人员。参与李俊等十余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重审、财产调查核实和追缴工作。所负责的重罪办案团队被评为2021年度湖北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监督纠正公安机关的违法侦查行为100多件,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20多件。提请抗诉的王某某贩卖毒品案、郜某某组织卖淫案获二审法院改判,既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又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坚持司法为民,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了高某某追索赡养费支持起诉案并对高某某进行司法救助。
先进党组织
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党支部书记郭友明(左二)
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党支部现有党员5名、党员发展对象2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
近年来,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支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建工作落实落细,推动形成严肃活泼、优质高效的党内政治生活新局面,团结带领支部全体党员、青年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检务保障任务,得到了上级机关、院党组和全院干警的充分肯定。
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牢记嘱托、笃行不怠、奋楫争先,为推动硚口检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政治部
排版|梁全
编审|曾繁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