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2024年8月26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在省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旧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旧车与购买和登记新车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补贴标准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15%予以补贴(补贴资金四舍五入取整到十位数,下同)。其中,对报废锂离子蓄电池旧车并购买和登记铅酸蓄电池新车的,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20%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且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
同一消费者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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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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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电动自行车补贴资料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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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报信息
(个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等,
并上传个人身份证件照片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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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资格查询通过
自动生成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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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旧购新
(个人消费者
到参加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交售旧车、购买新车并完成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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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新立减
(交售旧车并购买新车,
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1.立减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15%;
2.立减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20%(报废锂离子蓄电池旧车换购铅酸蓄电池新车)。
更多详情可登陆活动专题页,或致电4000889629咨询。
法律顾问单位:四川拓越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