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53-2013《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发布实施后,于2020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五批)》,其中包括《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该批产品目录的有效期
依据标准30253-2013配套制订的CEL 038-2019《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于2020年5月1日实施。该规则比标准的实施日期滞后6年。
该《规则》适用于工业用一般用途永磁同步电动机,具体包括:(1)1140 V及以下的电压,50 Hz三相交流电源供电,额定功率为0.55 kW~375 kW,极数为2极、4极、6极、8极、10极、12极和16极,单速封闭自扇冷式,连续工作制(S1)的异步起动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2)1000 V及以下的电压,变频电源供电,额定功率为0.55 kW~110 kW电梯用永磁同步电动机;(3)1000 V及以下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电压,变频电源供电,额定功率为0.55 kW~90 kW变频驱动永磁同步电动机;(4)再制造工业用一般用途永磁同步电动机。
但不适用的电动机主要包括:(1)与其它设备如泵、风扇、压缩机、曳引机和减速箱等完全嵌合而不能单独分离测试的电动机;(2)制动器在电机机壳内的电动机(风扇罩内算机壳外)。
目前,GB30253-2024标准已发布,代替2013版标准;新标准实施后,理论上与之配套的能效标识实施规则也会跟进修订,这与该规则对应产品目录有效期5年的约定也正好吻合,新规则发布后,我们会与大家进行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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