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暨大、南科大、华农公布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教育   2024-10-13 17:00   广东  


考研倒计时的日历正在翻页,2025考研路上的勇士们,想必已在做最后的冲刺。大话校园将持续汇总多所高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想看此专栏的同学,可点击文章底部的合集主页进行订阅。




暨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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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的精神与要求,特制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第二条 2025年暨南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5900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生约4800人,学术型硕士生约1850人,专业学位硕士生约2950人;非全日制硕士生约110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约37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约40人。


第三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指标仅为预计招生数,且已包含推免生名额。在2025年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与统考生初、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推免生接收录取情况,于2024年10月中旬再详细公布各学院各专业的统考招生计划。


第四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2025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学校,学校也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第五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


第二章 报名


第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详见招生目录相关专业要求。


第七条 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考我校以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出版、公共卫生、护理、数字经济)的,须具有1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第八条 学校2025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


第九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十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暨南大学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认证报告提交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各报考点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一条 每一位考生须认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自行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报考条件不符带来的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负。我校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准予考试、录取。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三章 初试


第十二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日期: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


第十三条 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十四条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门类学术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博物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中医、药学、护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第十五条 关于考试科目。


(一)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


(二)自命题科目由学校负责。


第四章 复试


第十六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


第十七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以及有关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体育学、体育硕士,教育部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社会发展需求、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下同)将单独划线。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它学术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自主确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第二十条 各学科专业复试方案由学校研究生院统筹,各招生单位负责制定,内容包括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初试成绩基本线、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权重、复试考生名单等。复试方案、复试办法、程序要求由研究生院负责公布,复试工作细则由各招生单位制定。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第二十一条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统一命题管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三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四条 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二十五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二十六条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第五章 调剂


第二十七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4.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申请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第二十八条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第二十九条 我校具体调剂政策以当年调剂公告为准。


第六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三十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须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第七章 录取


第三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三条 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互相调整使用。


第三十四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第三十六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正式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在2025年5月1日前,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第三十八条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九条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四十条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十一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与个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四十二条 招生工作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五条 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另文规定。


第四十六条 学院因搬迁、人才培养、实验、实习等原因,入学后培养及住宿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学校安排为准。


第四十七条 本简章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5级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学费与学制一览表


一、奖助方案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科研创新,暨南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方案,详情可参见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https://gsd.jnu.edu.cn/),具体以学校当年发布的评选通知为准。


备注:


1.奖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生。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助学金。


二、关于学制与校区分布


(一)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1.学术型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2.专业学位学制为2-3年,详见学制情况统计表。



(二)学生按学制每年缴纳学费。


(三)校区分布


1. 广州广园东校区:华文学院。


2. 广州番禺校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外国语学院、药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与气候学院。


3. 深圳校区:深圳旅游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4. 珠海校区:包装工程学院、国际商学院、人文学院、能源电力研究中心、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珠海研究院。


5. 广州石牌校区:其它各学院。

学院因搬迁、人才培养、实验、实习等原因,入学后培养及住宿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学校安排为准。


三、关于学费(学费以广东省物价局最后核定的为准。)


(一)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8000元/年;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生28000元/年。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附表。


(三)单考生按相应的定向类标准收费。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生8000元/年(不分学硕和专硕)。


(五)2025年新招生的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以实际审批为准。





南方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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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简称:南科大)是深圳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创建的一所高起点、高定位的公办新型研究型大学。2022年南方科技大学及数学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借鉴世界一流理工科大学的学科设置和办学模式,以理、工、医为主,兼具商科和特色人文社科的学科体系,在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办学,在一系列新的学科方向上开展研究,使学校成为引领社会发展的思想库和新知识、新技术的源泉。


南方科技大学扎根中国大地,紧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深圳经济特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叠加的历史机遇,发扬“敢闯敢试、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的创校精神,突出“创知、创新、创业”的办学特色,践行“明德求是、日新自强”的校训精神,努力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及深圳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快速建设成为聚集一流师资、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创造国际一流学术成果并推动科技应用的国际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尽早实现建成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招生计划


南方科技大学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选拔方式招收202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00余人,其中推免生招收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50%(最终招生总人数以上级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最终录取人数为准)。 


二、招生学科/专业、学制及学习方式


1.具体招生学科专业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招生专业目录,目前公布的统考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后期会根据上级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以及统考报名和上线情况对部分院系的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2.2025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基本修业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2-3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2-5学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南方科技大学接收2025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10 门(含)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或10门(含)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单。②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


成绩单与学术论文在复试时提交审核,如届时考生可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等同于满足①②项材料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三)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只接受获医学学位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四)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二)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医学类相关专业全日制(五年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时已获得或入学前将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允许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第(二)项中1、2、3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报名无效。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级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阅。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3.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二)复试


复试时间预计为2025年3月中旬。


1.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我校各培养单位及学科专业对于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具体要求以各院(系)发布的复试信息为准。


2.学校复试工作将按照各院系公布的复试规程进行,具体要求由各院系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或各院系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3.加试。同等学力(不含MBA)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由相关招生院系确定。


4.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调剂


1.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可接收调剂生,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提前对外公布。


2. 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


七、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招生院系相关规定执行。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录取


1.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学费、奖助学金、住宿


1.202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金融硕士(0251)每学年3.5万元,其他学科专业每学年0.8万元;2025级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1251)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20.9万元。


2.202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等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其他资助。详情请登录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阅《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


3.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等专项计划和联培学生奖助学金按照相关政策或协议执行。


4.学校给202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宿舍,按照学校当年公布的住宿费标准收费。不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宿舍。


十、其他事项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或与上级部门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2.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原所在学校、单位或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一、联系方式


1.南方科技大学研招办:


电话:0755-88010473


网站:https://gs.sustech.edu.cn/#/admission/index


Email: yzb@sustech.edu.cn


(二)南方科技大学各招生院系:


https://gs.sustech.edu.cn/#/admission/common?current_child_id=107&id=107




华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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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拟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约3691名(含推荐免试生,具体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在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含联合培养研究生指标、学校专业学位专项制改革项目指标及其它专项招生指标)。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50名,单独考试专项计划不超过15名。


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接收情况做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以实际下达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下两类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由修读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提供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由修读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提供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 报考说明:


(1)我校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经济管理学院农村发展;


(2)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所在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生;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4)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四)推荐免试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 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考生所选的报考点的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考生正式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招生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注意事项:


1. 学习方式与报考类别


(1)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报考类别: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交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3.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及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须知。


2. 网上确认具体要求


(1)考生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2024年12月1日前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请注意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相关要求,部分考点须在正式报名期间在中国研招网进行网上缴费,请考生留意。


(6)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并向网上确认工作人员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专家推荐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网上确认及采集本人图像等。


(8)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其中,我校“910园林规划与设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考试时间为22日14:00—18:00)。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2. 考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已选定的报考点所安排的考场。

3. 初试科目: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 、313历史学专业基础


第四单元: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2)其他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3)所有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4)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满分为150分,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910园林规划与设计考试时间为4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3月底到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华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4.考生需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形式与内容请于复试前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6.复试成绩使用: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五、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2025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以批复为准):



(二)学制


1.英语笔译、金融、会计、农业管理等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二年;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三年。


2.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三年。


3.2025年招生专业以2025年招生目录为准。


(三)奖助学金


1.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奖助学金(不含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此类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第6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助学金”执行。)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提供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标准如下表,参评条件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 社会奖助学金


社会奖助学金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资助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助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3. 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参评当年文件为准。


4. 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助研补助由导师发放,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学位硕士不低于200元/月,人文社科类学术学位硕士不低于100元/月,专业学位硕士补助标准由导师自定。


5.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6. 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我校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等3家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此类研究生的第一导师为外单位人员,其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负责发放联合培养研究生从入学开始直至毕业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研津贴,具体如下:



如果获评国家奖学金,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按标准发放奖学金。


(2)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


研究生第一学期无助研津贴,奖学金、助学金由华南农业大学按照普通全日制硕士生标准发放。第二学期至毕业的奖助学金和助研津贴由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如果获评国家奖学金,由华南农业大学(第一学期)或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第二学期开始)按标准发放奖学金。


(3)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


研究生第一学期无助研津贴,奖学金、助学金由华南农业大学按照普通全日制硕士生标准发放。第二学期至毕业期间的奖助学金和助研津贴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如果获评国家奖学金,由华南农业大学(第一学期)或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第二学期开始)按标准发放奖学金。


按照协议要求,联合培养研究生从第二学期起,前往联合培养单位开展学习和科研工作。


六、其他事项


1. 上述说明如遇国家2025年招生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2.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 我校“910园林规划与设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考生应自带画板、绘画工具(铅笔、橡皮、绘图笔、圆规、分规、各种尺具、彩色绘画工具和材料等)、空白草图纸和空白二号图纸若干张。


“968专业设计”和“979命题设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答题纸由我校提供,考生自备绘画工具(含马克笔、彩铅、画笔、毛笔、钢笔、小刀等),受考场条件限制,不得使用水粉、水彩颜料绘制图纸,禁止携带画板、水桶、丁字尺等工具进入考场。


5.考生在报名考试及录取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scau.edu.cn),我校会将各类有关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6. 学校每年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制改革项目(简称“专项”),为每个专项配置一定数量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围绕行业项目和行业需求(例如已经立项的“智慧养殖”“低碳农业”“作物育种”等方向),成建制培养符合当前“三农”工作及行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制改革项目介绍》)。此外,学校还实施“卓越工程师”研究生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广东省教育厅在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等地建立的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以基地专项指标招收研究生,由我校与基地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研究生人才(详见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卓越工程师”研究生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此外,学校还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等3家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


7. 住宿。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全日制定向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其中,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联合培养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住宿第一学期由学校安排,第二学期至毕业由联合培养单位安排。


七、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办法


1. 联系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 联系人:张老师  秦老师  潘老师


3. 招生专线:020-85280066,020-85280066(FAX)


4. 邮政编码:510642


5.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


6.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scau.edu.cn


7. 查询手机版招生目录及招生信息请关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SCAUYZB华南农研招。

八、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点击下方网址,查询:https://yzb.scau.edu.cn/2134/list.htm


附件:


1. 华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制改革项目介绍


为深化产教融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机制改革与创新,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分类培养,发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及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作用,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制改革实施办法(暂行)》,学校从2022年起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制改革。


学校每年设立若干个专项制项目(以下简称“专项”),根据专项目标和学校实际,为每个专项连续三年配置一定数量(15~30个)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围绕行业项目和行业需求,开展成建制培养,培养符合当前“三农”工作及行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2.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卓越工程师”研究生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为培养卓越工程师人才,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学校制定“卓越工程师”研究生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将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与佛山、东莞等地先进制造、创新型企业相结合,将解决行业需求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能力培养相结合,与企业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符合先进制造、中国式现代化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师人才。


“卓越工程师”研究生人才培养计划以精准招生、靶向培养、溯源质控为原则,以项目制形式组织开展。当前主要包括佛山基地人才培养项目、东莞基地人才培养项目和“农业机器人班”“集成电路材料班”“智能农机班”等专项制改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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