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武大、西交大、北航公布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教育   2024-10-16 17:04   广东  


考研倒计时的日历正在翻页,2025考研路上的勇士们,想必已在做最后的冲刺。大话校园将持续汇总多所高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想看此专栏的同学,可点击文章底部的合集主页进行订阅。




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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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13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5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4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有12位中国科学院院士、5位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欧亚科学院院士、8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15位国家级教学名师。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25年武汉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900名左右(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40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名左右。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水利水电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国家网络安全学院、药学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等13个单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包含“卓越工程师”计划(国家专项、校设专项)。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此外,武汉大学还招收若干专项计划,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另行公布。


武汉大学“2025年各培养单位硕士招生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统考招生计划和拟接收推免人数)为计划招生数,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下达、推免硕士生接收和其他实际情况,学校可对分专业(研究方向)、类别(领域)招生人数进行必要调整(增加或减少),具体情况届时将由各培养单位予以公告说明。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武汉大学2025年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法律(非法学)、建筑、城乡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戏剧与影视7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2.入围2025年“卓越工程师”计划招生的研究生学制为3年;采取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实行学校、企业双导师联合指导,第一学年校内学习,第二、三学年进入企业,依托企业提供的研究课题、项目等开展专业实践,期间由企业提供实践津贴、食宿、保险等优越的实践条件保障。


3.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详见《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及部分专业招生简章。


学习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相关规定。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电子邮箱(wdyz@whu.edu.cn)。


(二)报考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武汉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根据《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精神,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武汉大学“单独考试”限 “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和“金融”(专业代码025100)专业招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武汉大学不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考生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五)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等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武汉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武汉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其中,“卓越工程师”计划国家专项仅接收推免生。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详见武汉大学接收推免生公告,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whu.edu.cn)查询。


武汉大学作为首批试点高校,通过推荐免试招收“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研究生。计划招收30人左右,招收专业主要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遥感科学与技术等。“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要求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校研究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武汉大学才准予考试。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考试、录取、入学资格。


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2025年武汉大学部分培养单位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仔细查阅相关培养单位招生目录,避免误报。


七、初试及复试


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初试


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8:30—11:30,14:00—17:0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历史学、医学等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应用心理、博物馆、药学、中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4.武汉大学历史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临床医学等学科(类别)的业务课以及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公共课均使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


1.复试时间:2025年3月-4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或工程管理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优化考生服务,推进学科结构调整,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不追求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质量高的学科专业完成。确需调剂的专业,初试为武汉大学自命题科目且科目相同的专业之间可进行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武汉大学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一、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25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通知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二、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实际执行以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备案为准,详见武汉大学2025年度收费目录清单。


(二)住宿费


根据住宿条件,800—25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武汉大学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十三、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四、其他说明


(一)武汉大学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whu.edu.cn)和各培养单位网站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自命题的考试范围等事宜请登录相关培养单位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    


报考点代码:42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027﹣68754125


研究生院网址:https://gs.whu.edu.cn


相关信息可关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微信。


其它未尽事宜考生可查看相关培养单位招生目录,与培养单位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查询,欢迎垂询。


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章程有关规定最终以国家正式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有变动,我校将及时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学校代码:10698)是我国最早兴办、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高等学府。学校研究生教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艺、交叉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35个学院(部、中心)在兴庆校区、雁塔校区、曲江校区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开展研究生培养。西安交大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和维护招生选拔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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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招生计划及招生学科、专业


拟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700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3350名。拟招收攻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1100名。


西安交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分为全国统考招生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和推荐免试招生目录。考生可登录西安交大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以下简称“学校研招网”)查看各学院(部、中心)拟招生学科专业、考试科目及基本计划。


全日制研究生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强军计划”专项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02.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下列条件: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


(2)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单独考试考生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2.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五)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外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八)报考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硕士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西医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须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攻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硕士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口腔医学专业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须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九)持国(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报考学院(部、中心)或学科专业规定的其他学业条件,详见各学院招生目录。


03.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0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0月15日—28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考生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西安交通大学(10698)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初试加分及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向学校研招办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士兵或士官身份)进行核验。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网上确认前将所需报考材料(详见报考条件)提交学校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网上确认,否则网上确认无效。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单独考试、美术与书法(135600)和设计(135700)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我校报考点(代码:6111);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残疾考生如需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研招办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0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的时间、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西安交通大学考点(代码:6111)网上确认公告”也可在学校研招网查询。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不准予考试。


考生应在考前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04.初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初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学校自命题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其他考试科目为学校自命题科目。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学校研招网统一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仅供参考,最终以试题实际内容为准。


05.复试


复试时间:2025年3月中旬。


1.复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学院(部、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含各类专项)、复试工作方案和各学院(部、中心)复试细则及安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发布。


2.考生须于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3.同等学力人员(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进行,考试科目及安排另行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有关部门审核结果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06.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部、中心)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享受奖助金,收费按协议执行。


07.体检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08.学费标准


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按照学校财务处每年公布标准执行,详见学校信息公开网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09.奖助体系


西安交大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


详情请查阅西安交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10.学习校区确定与住宿安排


学校根据科研平台建设、教学计划安排和住宿资源情况,在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统筹确定研究生新生学习校区并做好相应住宿安排,在校住宿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学年。住宿费收取标准根据上级文件及住宿条件确定(入住符合条件的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学生公寓,拟按照每生每学年2400元收取住宿费),具体以当年度学校财务处公布的住宿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11.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信守承诺,服从管理,遵守相关要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对于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申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12.申诉与监督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部、中心)提起申诉,学院(部、中心)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zb_jd@xjtu.edu.cn。


13.其他说明


1.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办法,学校在招生目录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上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基本计划,以及拟接收推荐免试计划。学校在复试阶段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各学院(部、中心)推荐免试接收(为本年度实际接收情况)、报考生源及激励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等情况调整各院招生人数。


2.接收推荐免试生章程详见西安交大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须按学校推免章程的规定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整个接收流程,未按学校章程申请的视为放弃我校申请资格。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3.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2-3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2-5学年。


4.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硕博贯通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同时在苏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专业实践基地,相关信息可向报考学院(部、中心)咨询。


5.我校在部分学科或领域招收“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方向可在招生目录查看,招生政策以有关文件为准;现役军人报考须同时符合军队相关部门报考要求。


6.考生如存在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7.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往届试题。


8.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了解网上报名及确认、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10.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14.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及联系方式


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各学院(部、中心)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专业所属学院,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西安交通大学研招办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学校代码:10698)是我国最早兴办、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高等学府。学校研究生教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艺、交叉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35个学院(部、中心)在兴庆校区、雁塔校区、曲江校区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开展研究生培养。西安交大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和维护招生选拔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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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招生人数


2025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拟招收各类学历硕士研究生约6000名,其中全日制学习方式约4600名(含拟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约2300名),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约1400名(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为拟招生人数,最终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实际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人数及参加复试结果等情况,对各单位专业人数在录取阶段予以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报考北航的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须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的规定(可登录http://yz.chsi.com.cn/查询),且满足以下相应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免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符合《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5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并按照要求完成各项报考流程。


(二)全国统一考试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不含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035102法律(法学)专业、125100工商管理(MBA)专业、125200公共管理(MPA)专业和125601工程管理(MEM)专业),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


(1)已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截止到网上确认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学历或学位信息,或者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国(境)外高校就读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在2025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网上确认前登录http://www.chsi.com.cn/,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为本科结业),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


2.上述(2)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3)、(4)类报考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请复试前咨询报考相关单位)。


3.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前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或不予准考。


4.报考125100工商管理(MBA)专业、125200公共管理(MPA)专业和125601工程管理(MEM)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2)获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5.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二)全国统一考试”中1.2.3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二)全国统一考试”中1.2.3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7.报考北航“140300设计学”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


(三)其他报考要求


1.“强军计划”专项报考名单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提供给北航研招办,考生需于2024年10月15日前,与军队相关部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并索取网上报名密码,按照军队要求选择相应的报考专业进行网上报名等程序。凡是未经军队相关部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北航所有强军计划专项的考生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不转档案及户口。


报考北航参加强军计划专项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考生须在北航报考点规定的确认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件等材料。凡是未经北航确认审验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强军计划专项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考试科目试题均为北航自行命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与全国统一考试其他考生的考试科目试题相同。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考生需有定向就业单位,并与北航签订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准考录取。有意报考该计划的考生,请报名前先咨询是否满足报考北航的要求,咨询电话010-82317637。符合北航要求并有意参加该计划的考生,请与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于10月底前,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4.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学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5.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第二十二条、二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涉及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招生简章相应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15日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航招生单位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前按要求完成报考程序。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考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推荐免试的时间节点及相关程序见《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5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其他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分为“填写考生信息”和“填写报考信息及网上支付”两大步骤。


(1)填写考生信息


2024年10月8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填写考生信息。


(2)填写报考信息及网上支付


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网报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支付。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若取消已报名信息而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则须重新进行网上支付。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再补报及补网上支付。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以后的学籍管理),考生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考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其推免录取资格无效。


(1)报考北航(不含报考140300设计学)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且选择北航为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符合北航报考点招收2025年学历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的要求,否则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它报考点。


(2)报考北航“140300设计学”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


(3)选择北航报考点且符合北航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必须于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报名期间,按照北京市网报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支付初试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初试费的报名,北航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市发布的“网报公告”中有关内容。


(4)其他报考点有关问题请按照考生所选择报考点的有关规定执行。


(5)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他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网上报名期间,考生亦可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


(6)考生填写信息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校验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申请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为http://www.moe.gov.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以报名时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确认前除提交相关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或尚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高校就读考生,须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或国(境)外高校成绩证明。


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均须于10月底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zb@buaa.edu.cn,否则将不予网上确认通过或不予准考。


(7)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等,必要时用于北航与考生取得联系或处理相关事宜。若因考生本人填写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网报期间,我校将对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不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5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或者需要提交相应材料的考生名单,均在北航研招办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及时查看。


(9)建议考生在2024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预留出在网报截止前进行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


(10)因报名系统无法下载个人联系方式,北航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考生须及时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网、报考点官网、“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航所属各单位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主动了解各项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二)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选择北航报考点(代码:1106)的考生(推免生除外),须在10月中下旬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确认事宜;选择非北航报考点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务必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确认信息工作。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考生应当在2024年12月11日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在A4幅面白纸上。《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北航不寄发纸质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请考生及时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查询相关信息。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


四、初试


(一)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北航各单位、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请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查询。


(三)初试成绩约2025年2月下旬公布,考生自行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上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北航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五、复试


北航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满足北航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第一志愿满足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复试时间一般在2025年3月中下旬进行。复试的具体方式和要求请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


(一)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满足北航一志愿单位一志愿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须提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无须盖章);满足北航调剂单位要求的考生则须提交初试成绩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无须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现实表现材料(报考2025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样表.pdf)。北航各单位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pdf)。


5.往届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应届生还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北航相应录取的单位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北航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9.北航所属各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含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和125601工程管理)的本科结业生、高职(专科)毕业生,以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届时咨询相关单位)


(三)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或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参加考试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单位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总成绩。


(四)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缴纳复试费100元。


(五)考生提交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北航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书面向北航复试的单位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其他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北航复试的单位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


(七)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5年入学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复试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八)北航原则上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北航考生申请的调剂。特殊专业是否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北航考生的调剂,须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决定。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七、学制、学习方式及住宿


(一)学制


北航录取的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3年,具体见专业目录中北航各单位各专业的备注。


(二)学习方式


北航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有全日制学习方式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具体见专业目录中北航各单位各专业的备注。


北航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所有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签订相应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按照协议进行培养和管理。


北航可接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专业如下: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055101英语笔译,002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的085400电子信息,04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085403集成电路工程,006计算机学院的085404计算机技术,021软件学院的085405软件工程,039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的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007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的085500机械,013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的086102道路交通运输,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及125601工程管理。


(三)住宿


北航为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解决住宿,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校园);对于全日制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有上级文件要求的,按照上级文件执行。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研究生均须缴纳住宿费。此外,研究生校外培养期间,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在学校异地研究院培养期间,由异地研究院负责提供住宿。


八、、学费及奖助


(一)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制度。北航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标准请登录http://yzb.buaa.edu.cn/查看。


(二)奖助办法及奖助体系


北航对符合要求的学生通过设立各类奖学金(含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助学金、助研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办法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


九、招生咨询


(一)考生可进入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各单位的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复试要求等各类报名、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单、录取通知书等。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


(二)导师选择办法由各单位复试时自行制定。考生如需查询导师的研究情况、学科建设等详细信息,可进入相应单位网页查看(先登录北航主页http://www.buaa.edu.cn/,由“机构设置”进入“教学科研机构”再进入相应单位)。


(三)北航各单位联系方式


(四)招收2025年学历硕士研究生专业、单位、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pdf


(五)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历硕士)办公地址:北航办公楼东楼二层研究生招生与学位处(研招办)。


联系电话:010-82317637


传真电话:010-82328059


E-mail:yzb@buaa.edu.cn


微信公众号:buaayzb


十、其他


(一)北航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二)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数字5或者6的,表示该专业为专业学位,例如085400。


(三)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与事实不一致的,录取资格无效。


(四)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五)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办法,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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