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幼儿及家长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六十条、六十二条规定。经会议研究,决定终止中宁县蓝天幼儿园、中宁县大战场喜洋洋幼儿园、中宁县英才幼儿园、中宁县金辉幼儿园4所民办幼儿园办学,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4所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清算,并妥善处置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上述4所幼儿园名义从事任何招生、教育教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为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确保幼儿及其家属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请有入园需求的家长就近选择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就读。
特此公告。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