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案例 | 盈科大连律师代理诈骗案在检察院批准逮捕以后提起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成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文摘   2024-11-06 21:14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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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背景



2024年8月,嫌疑人因涉嫌诈骗他人财物50万元,被河南省某市某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2024年9月底,嫌疑人被某市某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本案中,嫌疑人被初步认定为诈骗金额50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检察院予以批准逮捕。



办案过程




张昊和曲笛歌两位律师采取了积极的辩护策略。在案件批捕以后,二位律师未放弃申请对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努力,依旧与检察官积极沟通,强调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犯罪动机、本案的实际危害性等情节,并向检察官提交了大量与本案相似的类案检索以及提出无罪或罪轻的法律意见,坚持申请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对本案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



审查结果




最终,检察机关在综合考虑了二位律师所提出的法律意见对本案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审查,做出了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决定。这一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律师简介



张 昊

张昊,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中心大连中心主任,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党总支委员(兼第二党支部书记),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金融风险防控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公益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省南关岭监狱执法监督员,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监督员,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大连市甘井子区商贸业联合会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大连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FM103.3《实力热评》节目特约嘉宾。

主要从事:刑事案件辩护、民商事诉讼代理、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及专项非诉案件代理工作。


曲笛歌

曲笛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大连分中心副秘书长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金融风险防控法律事务部成员,大连甘井子区商贸业联合会商事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主要从事:刑事案件辩护、民商事诉讼代理。



供稿:张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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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荣誉

 2016 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2014-2015 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  2018 年被辽宁省律师协会评为“2016-2017 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  2020 年 8 月被辽宁省律师协会评为“2018-2019 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  2023 年 9 月年被中共辽宁省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2019-2022 年度辽宁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  |  2024 年 9 月被大连市律师协会评为“2022-2023 年度大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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