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市委巡察办创新开展“巡督联动”,在市委巡察政法单位时同步开展政法系统政治督察,推动巡察“巡”的权威性和政治督察“督”的专业性互补共融,着力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功夫,有效破解政治督察“力量不足、手段有限、覆盖不深”等问题,推动形成“工作融合、力量融通,经验互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的政治监督格局,释放党委巡察、政治督察“1+1>2”的叠加效应,为现代化巴彦淖尔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巴彦淖尔、法治巴彦淖尔建设提供坚实政治保障。
责任联结
做实“三项联动”突出监督任务具体化
坚持制度先行、加强顶层设计,整合多方力量,打通监督贯通协同“主通道”。
——制度联建。2024年初,市委政法委、市委巡察办积极沟通、主动靠近,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推动,研究制定《关于市委巡察与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开展“巡督联动”工作的意见》,建立市委巡察与政法系统政治督察信息沟通、力量统筹、配合联动、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纪律管理等6项协作机制。在全面总结上半年对市司法局党组“巡督联动”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从2024年7月份开始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市县两级24家政法单位同步开展市委巡察和政法系统政治督察,不断拓展督察的广度和深度。
——力量联用。巡督双方建好巡察人才库和督察人才库,双方人员共同调用、统筹调配,从熟悉政法工作、曾参与巡视巡察的干部中择优抽调150人组建政治督察工作组,其中有52名干部熟悉党建、审计、保密、人事等工作,使得“巡督联动”工作能够顺畅高效推进。建立“联络员”制度,以定期例会为载体,强化日常信息沟通、协作事项办理、重要情况通报、成果共享互用等相关事宜,共同答好精准监督的“政治卷”。
——重点联合。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从细处入手、从实处着力,坚持从单位党组(党委)政治责任的高度查找问题,把监督内容整合为16类183项“重点监督清单”,既兼顾巡察督察的“共性”内容,又突出政法单位履行平安法治建设职责的“个性”标准。如针对政法工作特点,把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情况、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督察重点清单,着力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搞变通打折扣、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
强化“一盘棋”思想,统筹多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在切实减轻被督察单位负担的同时,大幅扩大检查覆盖面。
——聚焦“减负增效”。督察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同步开展意识形态、选人用人、保密、基层党组织建设、财经纪律、执法规范化建设等6项专项检查,有效解决以往各自为战、重复调度、效率低下等“梗阻”问题。专项检查与巡察督察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做到“材料只要一次、一次要齐”、“问题只找一遍、一遍找准”。为提高效率,调取资料以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材料为辅,“巡督联动”期间累计调取各类档案资料2.1万余份,其中70%以上为现有的电子档案资料,提高工作质效的同时大幅减轻被巡察督察单位的负担。
——聚焦“关键少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了解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一把手”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等情况,注重在权力运行的关键点、管理流程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上查找短板弱项,实现精准对焦。如有的政法单位在个别事项上存在“迟报、漏报”或仅作电话请示报告、缺少后续正式书面报告等倾向,督促“一把手”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全面梳理请示报告事项,抓实落细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今年以来市直政法单位累计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各类重大事项196次(条),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真正体现到了实际行动上。如针对个别单位“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政治督察组直面指出,被督察单位主动认领,在广度、深度上持续发力,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聚焦“关键环节”。围绕完成好“五大任务”,特别是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生态安全屏障方面精准发力,将推动落实情况列入监督重点清单,促动政法各单位积极履职。市公安局在全区率先出台“生态警务”协调联动、共建共治机制,成立乌梁素海自然保护区分局,全面提升生态保护执法合力;检察机关统筹力量对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案件集中攻坚,督促清除生活垃圾93.5吨、清理河湖垃圾1.5吨、整改河道内非法占地3300平方米。审判机关积极发挥乌梁素海环境资源法庭作用,全力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动黄河流域乌梁素海区域生态保护在法治化道路上行稳致远。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政法单位深入践行为民宗旨。公安机关挂牌成立全区首家集大审批、大服务为一体的公安政务服务中心,实现86项业务“容缺办”、53项业务“帮办代办”、25项业务实现“全区通办”“跨省通办”,服务群众79万余人次。法院系统连续开展“蒙马奔腾”和涉民生、涉金融领域等专项执行行动,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99.9%,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检察机关以司法救助传递温情,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78.3万元。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听证+调解”新模式,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截至目前调解和解结案率达20.5%。
成果联用
落实“三个强化”突出监督管理常态化
转变以往“只挑毛病、不开药方”的观念,将政治监督的根本定位、标准要求融入日常,既挖“病因”又开“良方”,使监督成为常态、形成长效,全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组织监督。通过列席重要会议、座谈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跟踪掌握被督察单位的“活情况”,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了解被督察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履行职责情况。比如,在督察中发现,个别基层党组织存在以案促改不深入、警示教育不全面的问题,督促各政法单位深入挖掘本系统、本单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督促单位党组织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指导5名党支部书记上好专题纪律党课,持续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比如,发现某单位业务关键指标长期低位次运行,质效综合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督察组与单位业务部门认真研判,结合实际优化资源配置,单位党组主动扛牢攻坚责任,通过不懈努力,指标达标率达到100%,综合质效跃升至全区前五位。
——强化察改治并行。推动被督察单位立行立改问题12个、边督边改问题47个,修订、废止内控制度17项,督促注销“僵尸”微信公众号2个。公安机关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高发问题,整合各方资源,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全力构建打防管治建宣“六位一体”反诈体系,挤压电诈犯罪空间,今年以来全市电诈案件发案数下降41.56%,群众财产损失数同比下降44.25%。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同比下降17.45%。司法行政系统牵头全面排查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梳理出52587项行政执法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布,编制完善柔性执法“四张清单”事项1409项,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全周期管理。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推进督察成果转化运用,使政治监督更富有生命力。紧盯被督察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是否带头破解难题、是否真抓实改,督促被督察单位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被督察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依靠班子自身解决问题,市委政法委与市委巡察办派员参加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严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整改方案“联审”、进度“联促”,条线“联督”、整改成效“联评”,确保督察成果“颗粒归仓”。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和提升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成效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压实政法各单位平安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切实将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委政法委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坚持把强化政治监督作为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形式,把政法系统政治督察作为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的具体举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为现代化巴彦淖尔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巴彦淖尔建设和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