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圆代工厂多人伤亡事故,二审的判决来了!

科技   2024-11-03 22:52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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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韩国水原地方法院刑事1-2庭(院长严基杓)宣判两名被指控职业过失、过失杀人等罪名的三星电子员工无罪。

事情回到2018年9月4日,位于韩国京畿道龙仁市的三星电子器兴工厂6-3号线地下一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二氧化碳(CO2)泄漏事故,导致两名员工死亡,一名合作伙伴公司的人员严重受伤。该事故引起了广泛关注,并引发了一系列法律诉讼。

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审中,部分三星电子员工因疏忽安全管理罪被判有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两年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然而,在11月1日的二审中,韩国水原地方法院刑事1-2庭(院长严基杓)宣判两名被指控职业过失、过失杀人等罪名的三星电子员工无罪。

上诉法院在裁定中指出,检方提交的证据不足以定罪他们犯有职业过失杀人罪,原审判决中存在对事实的误解,因此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同时,检察官对另外三名在一审中被判无罪的人员(包括两名三星电子员工和一名分包商代表)的上诉也被驳回,他们同样维持原判无罪。

然而,法院也认定三星电子和分包商的八名员工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其中,两名被指控违反消防设施法的三星电子员工被维持原判,处以300万韩元的罚款。而因职业过失杀人和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等罪名被起诉的三星电子及其分包商的6名员工则被判处500万韩元罚款、10个月监禁和2年缓刑。

值得注意的是,一审中三星电子因违反消防设施法被判处的500万韩元罚款在二审中被推翻。法院最终判处分包商300万韩元罚款,并维持了三星电子的无罪判决。

在事故调查中,一审法院曾指出该事件的发生是由于阀门(控制二氧化碳移动)的缺陷和未能妥善管理阀门的专业疏忽共同造成的。同时,三星电子也被指存在专业错误,未能正确检查电子设备。法院批评三星电子20多年来只是敷衍地检查了有问题的阀门,并没有采取实际的安全措施。一家名为三星的领先大公司未能检查阀门的性能,这违反了其工作中的注意义务。

此次二审的判决结果对于三星电子和相关责任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这起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仍然无法挽回。这也再次提醒企业要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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