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 | 宝丰公安交警曝光典型事故案例

政务   2024-11-14 10:15   河南  

“交通事故猛于虎”
在关乎生命安全的交通法规面前
容不得我们有片刻的疏忽
更不许我们有半步的跨越
宝丰公安交警曝光近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希望大家能从中吸取教训
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
避免悲剧发生

案例一

2024年10月25日20时许,朱某亮驾驶豫D-7XXX9号(临)梅赛德斯牌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宝丰县宝赵线赵庄镇大黄村路口北侧路段时,与行人薛某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薛某熠受伤,车辆损坏。朱某亮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薛某熠无责任。


案例二

2024年10月13日20时10分许,贾某灿驾驶豫D-SXXXR号捷途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宝丰县父城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肖旗乡郭庄村路口时,与由张某驾驶的永盛大福牌电动三轮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贾某灿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案例三

2024年10月24日9时许,张某雷驾驶豫DRXXX6号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宝丰县魔术大道赵庄镇大黄村牌坊路口处时,与沿魔术大道由南向北行驶由赵某铭驾驶的平顶山C11XXX1号雅迪牌二轮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赵某铭和乘坐人梁某先受伤,赵某铭的眼镜和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张某雷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铭、梁某先无责任。

案例四

2024年10月11日11时27分,酒某磙驾驶新鸽牌电动三轮车,在207国道宝丰县大营镇红绿灯路口西侧路段进入道路时,与自西向东行驶由王某辉驾驶的豫DHXXXB号起亚牌小型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某磙驾驶车辆违反《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辉无责任


案例五

2024年11月01日16时许,宋某欣驾驶豫D9XXX7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在衡水学校内驶出衡水学校时,与行人杨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宋某欣驾驶机动车违反《河南省道路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


宝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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