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 | 宝丰公安交警曝光典型事故案例

政务   2024-10-15 10:15   河南  

“交通事故猛于虎”
在关乎生命安全的交通法规面前
容不得我们有片刻的疏忽
更不许我们有半步的跨越
宝丰公安交警曝光近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希望大家能从中吸取教训
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
避免悲剧发生

案例一

2024年09月22日12时许,牛某坡驾驶佳远牌电动三轮车,从铁福来公司路口进入兴宝一路时,与沿兴宝一路由西向东行驶,由耿某可驾驶的豫DMXXXS号奥迪牌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牛某坡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牛某坡驾驶车辆违反《河南省道路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耿某可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二

2024年10月09日14时许,杨某超驾驶豫D-D8XXX2号五菱牌小型轿车,在宝丰县君文路君文湿地公园大门口处,因操作不当撞到由李某盼停放在君文路君文湿地公园大门口处的立马牌电动二轮车,后又撞到由河南碧水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的景观户外高杆灯及路口指示牌,造成豫D-D8XXX2号五菱牌小型轿车、景观户外高杆灯及路口指示牌不同程度损坏。杨某超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盼、付某涛无责任。


案例三

2024年09月25日11时46分许 ,李某鸽驾驶豫D-F1XXX2号比亚迪牌小型轿车,沿宝丰县杨庄镇站前路小学南侧路段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行人郭某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郭某熙受伤,车辆不同程度损坏。李某鸽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郭某熙无责任。

案例四

2024年09月18日10时20分许,丁某涛驾驶北京翼风牌四轮电动车,在宝丰县城父城大道与冯异路交叉路口西侧停放进入父城大道时,与沿父城大道自南向北行驶由李某珍驾驶的平顶山C10XXX0号吉祥狮牌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珍及乘坐人胡某予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丁某涛驾驶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珍、胡某予无责任。


案例五

2024年9月21日21时45分许,李某展驾驶豫D6XXX8号中华牌小型轿车,沿宝丰县城龙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金玉蓝湾路口处时,与行人鲁某涛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鲁某涛受伤,车辆损坏。李某展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鲁某涛无责任。

宝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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