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 宝丰公安交警曝光一盔一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政务   2024-11-14 10:15   河南  

 交警蜀黍每天苦口婆心地告诫大家

骑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不是累赘

关键时刻能保命

可是很多人还是不当回事

抱着侥幸心理

想着能不戴则不戴

今天

让我们看看这些发生在身边的事故案例


01

  2024年10月25日14时10分许,卢某涵驾驶豫D-D7XXX8号五菱牌小型轿车,沿宝丰县城昌茂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盛宝路交叉路口处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由王某利驾驶的平顶山-C03XXX1号金彭牌二轮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王某利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王某利驾驶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卢某涵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02

  2024年11月2日15时30分许,石某哲驾驶豫D-ZXXX5号宝骏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宝赵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到宝丰县大黄村亚通加油站北侧路段时,与赵某亚驾驶的爱奇艺牌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赵某亚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石某哲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亚无责任。
03

  2024年11月3日19时许,范某远驾驶浙CQXXX6号奥迪牌小型越野客车,沿宝丰县群英巷由北向南行驶至与人民路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与张某丹驾驶的宝丰222XXX3号雅迪牌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丹造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范某远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丹无责任。
04

  2024年09月26日18时30分许,张某标驾驶平顶山C08XXX0号雅迪牌电动二轮车,沿宝丰县望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父城大道交叉口处时,与沿父城大道自北向南行驶由朱某原驾驶的豫VWXXX9号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张某标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张某标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朱某原无责任。
05

  2024年11月02日07时许,高某驾驶浙D5XXX0号宝马牌小型轿车在父城大道净肠河桥南路段道路东侧开车门时,与由马某军驾驶的雅迪牌电动车、付某广驾驶的优狐牌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马某军、付某广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高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马某军、付某广无责任。

Q
为什么要戴头盔?
A

摩托车(电动车)在行驶中稳定性能较差,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摩托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会有安全带、安全气囊的保护。人直接暴露在外,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就是头部,人的头部在发生交通事故受到猛烈撞击时,安全头盔可以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Q
为什么头盔可以保护头部?
A

安全头盔光滑的半球形,可使冲击力分散并能吸收。在受到撞击产生变形的过程中,头盔也能吸收一部分能量,加上安全头盔内的护垫,又能起到一个缓冲作用,大大降低了驾乘人员受到伤害的程度。

宝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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