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蜀黍每天苦口婆心地告诫大家
骑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不是累赘
关键时刻能保命
可是很多人还是不当回事
抱着侥幸心理
想着能不戴则不戴
今天
让我们看看这些发生在身边的事故案例
2024年10月25日14时10分许,卢某涵驾驶豫D-D7XXX8号五菱牌小型轿车,沿宝丰县城昌茂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盛宝路交叉路口处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由王某利驾驶的平顶山-C03XXX1号金彭牌二轮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王某利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王某利驾驶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卢某涵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摩托车(电动车)在行驶中稳定性能较差,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摩托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会有安全带、安全气囊的保护。人直接暴露在外,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就是头部,人的头部在发生交通事故受到猛烈撞击时,安全头盔可以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安全头盔光滑的半球形,可使冲击力分散并能吸收。在受到撞击产生变形的过程中,头盔也能吸收一部分能量,加上安全头盔内的护垫,又能起到一个缓冲作用,大大降低了驾乘人员受到伤害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