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施甸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工作公告
民生
2025-01-09 22:25
云南
关于开展施甸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
治理工作公告
为优化施甸县道路交通运输服务环境,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请有关生产单位、运输企业、运输从业人员,严格遵守以下具体事项:二轴车货总重不得超过18吨;三轴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5吨;三轴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7吨;四轴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6吨;五轴汽车列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3吨;六轴及以上汽车列车轴车货总重不得超过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轴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6吨;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不得超过18.1米。运载沙、石、渣、煤、土、粉尘物等易漏易洒物品运输车辆必须用篷布包扎、覆盖,严密封闭,避免滴漏、抛洒、飘散、污染、公路。生产源头单位应按要求合法装载货物,避免出现出厂超限超载、污染、损坏公路。投稿邮箱:shuimoshidi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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