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驶机动车
车辆逾期未检验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存在着极大安全隐患
不把安全当回事的驾驶人
案例详情
11月20日21时59分,襄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夏店中队民警在辖区古韩大道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在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霍某神情紧张,且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还发现霍某所驾驶的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霍某作出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13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事故与违法相随
安全与守法同行
请广大驾驶人
遵规守法 安全出行
编校:崔晓宇 闫帅
责编:赵惠敏
核发: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