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国级“大老虎”陈希同,在法庭上八面威风,入狱8年后保外就医

文摘   2024-11-22 10:04   湖南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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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座豪华别墅用以吃住享乐,出入有美女相伴,收受贵重礼物如金银制品、贵重手表等22件,动用财政资金人民币3521 万元,在位期间位高权重风光无限,却奢靡享乐,贪污受贿,最终断送自己大好前程,甚至在狱中时称自己是“北京的大贪污犯老陈。”
而这样的一个人,在落马入狱后却仍然西装革履、读书写字,除了只能呆在这一方天地外,仿佛一切和之前并无差别,这是怎样一个人?
他就是副国级的“大老虎”陈希同
1998年7月31日,陈希同受贿案终于迎来终点。经审判长综合考虑,被判16年监禁生活。
2013年6月因患病申请保外就医的陈希同,病逝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那他又是如何走上高位却又使自己步步跌落泥潭的?

陈希同

——【顺风而长,故事开端】——
1930年6月,陈希同出生于四川省安岳县,自小家境优越,这使他顺顺利利的度过了自己的青少年时期,并步步前进顺利考入了北京大学,在这大部分人读不起书的时代,无疑,自此,他已成功站在高于大多数人的高峰
但乘着时代的东风,他的攀登之路才刚刚开始。

1949年12月,陈希同加入中国共产党,开始踏入基层工作,但其自身极高的起点注定他不会在基层蹉跎,在三年后陈希同调至北京市委办公室任干事,开始正式进入权力机构。
在建国之初,人才短缺,著名高等学府毕业的他称的上是一位难得的人才,因此在短短十年间,他担任了中共北京市昌平县农工部副部长,不久又升任县委副书记,前方道路仿佛一路坦途。


前路谁也无法预料,就在大家以为他继续顺风而上时,在时代风暴的裹挟中,1967年,陈希同被下放劳动,但这短短几年,在他的前进道路上,不过一个浅坑。


——【步步攀登,一路坦途】——
1971年,陈希同41岁,东山再起,历任多个重要职务,更是在1983年4月时,被任命成为北京市市长,进行出国访问等一系列重要事务,陈希同真正到达了权利中心。
陈希同的出国交流经验对之后的工作进展起到了格外重要的作用。
他经常强调要注重环境生态保护,坐车在路上往外看的时候,感觉光秃秃的。在北京建桥的时候,大胆提出在道路两旁种上绿植。不仅美观而且维护生态平衡
对于年轻人,他也从不吝惜工作机会。大胆提拔任用年轻干部,周围同事问到原因的时候,他表示:
“年轻人才是国家的未来!”
不能畏首畏尾,要大胆尝试。组织内新鲜血液的加入会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机遇。
陈希同一直以来面对公众都是认真负责,廉政爱民的形象,大家也都觉得他在建设国家,促进社会发展进步贡献了不少力量。

在此职位连任并取得一定成就后,1991年4月,任申办2000年奥运会委员会主任委员。此时,陈希同达到了他此生的权力巅峰。
而在这时,陈希同尝到了权力带来的果实,贪婪逐渐将他腐蚀,短短几年内他就把人的两面性和权利的双刃剑展现的淋漓尽致!
——【滥用职权,终酿苦果】——
在陈希同处于权利的高峰时,慢慢的,他的思想发生转化,贪婪的另一面开始显露、发酵,他开始追求更高的物质与权力给他带来的奢靡生活,并一步步落入泥潭,最终难以自拔。
在陈希同在京任职期间,大肆敛财。不仅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包括金银制品、贵重手表等,共计价值人民币55.5万余元。

王宝森

此外还纵容下属王宝森擅自动用财政资金,在北京市八大处公园和怀柔县违规建造了两座豪华别墅,供陈希同、王宝森个人享用。
涉及金额更是高达数千万元,放到现在都数量如此大的金额,在当时更是称得上是相当大的一笔巨款,就这样被他们收入囊中。
而王宝森其人,更是道德败坏,私生活极其混乱。不仅利用权势非法挪用公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身为在职官员,他包下宾馆酒店,用来进行“款待”某些重要人物的私密场所。

通过交易,造成在国家资产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随着他的生活逐渐显露人前,王宝森承受不住长期以来的精神压力,了解了自己的生命。
有人说,王宝森的离世背后有着陈希同的影子。不知道真相到底如何,可以确定的是,王宝森被带去调查的时候,他一定很慌张。毕竟两个人一起勾结做了那么多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一个被逮到,另一个也不能幸免于难

在陈希同的压制下,这样的猜测没有多少人知道。原以为就可以高枕无忧以后,他又恢复了曾经的奢华做派。这样的行为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所有的罪行都一定会得到惩处。
1995年4月,陈希同因王宝森案件引咎辞职,但他最终也无法使自己置身事外,1998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和玩忽职守,决定将陈希同依法逮捕。
据媒体报道,陈希同在庭审时狂妄的态度引起了旁听席群众的强烈不满。

面对审判长的问讯,他好像已经无所谓判决结果怎么样了:
“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他是处于什么样的动机当着大庭广众之下口出狂言!或许是知道自己犯下错误无法弥补,再怎么样都不可能安然无恙;也有可能是因为他觉得这件事自己并没有错,也就一段时间之后又能重新出来吧。
不管陈希同是怎么想的,在宣读完对他的判决,落下法槌的那一刻,他在不复之前尽在掌握的姿态。好像在这个时候,真正感到了后悔。
1998年7月末,经法院审理,陈希同收取贿赂以及玩忽职守等多罪并处,获判16年监禁生活。所有资金全部上缴国家。

对于这个结果,陈希同选择再次上诉,但法律不会给他可钻的空子,最终法院驳回陈希同上诉,维持原判。
2006年5月31日,陈希同因癌症保外就医,最终于2013年6月2日病亡,至此,这位副国级的“大老虎”结束了他的一生。


——【狱中生活,面子里子?】——
陈希同入狱后,由于秦城监狱的特殊情况,他还是得到了一定优待,陈希同或许认为保住了他自己认为的一些体面,每日西装革履,他在里面甚至可以看书,或者写一些东西,仿佛与外面并无不同,在监狱里,有时候因为自己的要求被看管人员拒绝,陈希同还会大吼大叫,称自己是“北京的大贪污犯老陈。”

不知他是否为自己所做所为真心忏悔过,一代高官落得如此田地,不得不说他是自作自受。
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容侵犯,纪律更要严格遵守,当他踏上这一步就注定要为这些错误付出代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高官还是普通人,他始终发挥着他应有的效力。
陈希同这个反面教材所导致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更应该约束自身,树立榜样,从源头杜绝这些不正之风,社会才能正常发展,权力可能会让人飘入云端,也可能会化成刺向自己的利剑。

从普通人来看,每个人对更高层次的享受都是有一定向往和追求的,但通往这些的路径应该是公正的、道德的且不与法律相违背的,是光明而不是阴暗中前进的。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约束力,由小到大,由点到多,社会和国家的发展需要道德、需要法律、需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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