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教育体育局2025年寒假控辍保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教育   2025-01-08 17:38   云南  


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寒假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的工作要求,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持续接受教育,我们特此致信,诚挚地希望您能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引导孩子度过一个既愉快又有意义的假期。



一、增强法律意识,履行法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五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第九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以上法律法规清晰界定了家长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真诚地希望家长朋友们能够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依法送适龄子女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职责。


二、做好家庭教育,助力孩子健康成长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人生的引路人,寒假期间,希望您能:

1.主动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以及导致子女辍学都是违法行为,并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按时送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正确引导,预防孩子辍学。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的倾向,要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双边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3.加强管理,重视家庭教育。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坚持管早、管严、管好,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人成才保驾护航。家长不能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了之”,认为送到学校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而应主动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4.示范引领,做好榜样教育。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榜样。在寒假期间,家长要加强孩子的监管,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外出务工,而应积极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三、共筑教育防线,携手呵护孩子的未来。在孩子的求学路上,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希望您能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共同坚守教育阵地,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优质教育,拥有美好的未来。


盘龙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1月7日




来源:盘龙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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