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并邀请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执行,邀请2名检察官全程监督执行。
农某芳与农某彩系两姊妹,农某彩将厨房及围墙建在农某芳的承包土地上。后农某芳提出诉讼,广南法院依法作出农某彩停止侵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位于农某芳承包土地上所建的厨房、围墙等所有地上附属物予以拆除,并恢复原貌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农某彩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农某芳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及时向农某彩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与其沟通,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限期对涉案建筑进行拆除,但其迟迟不履行且态度坚决。最终,法院决定依法对涉案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执行当日,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彪带队,广南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及人大、政协代表、检察官凌晨6点从院机关出发,组织施工人员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将农某芳承包土地上所建的厨房、围墙等所有地上附属物予以拆除,历时7个小时,案涉建筑物被顺利拆除并清理完毕。
本次执行行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高质高效地完成了拆除任务,依法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广南法院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高质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侵占他人土地可是个严重的问题呢。首先,这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情节严重,比如非法占用的是耕地并且数量较大,造成被占耕地大量毁坏的,那就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了,可能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哦。
即使情节没那么严重,非法占用的土地也还是要被责令退还的。对于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设施,如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能会被没收,同时还会被罚款;如果不符合规划,那就要被拆除,还要恢复土地原状呢。
所以啊,我们一定要尊重他人的土地使用权,不要做出侵占他人土地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