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我们已经习惯
用网络记录生活的点滴
然而你有没有想过
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
可能会惹来不小的麻烦
广南一女子在抖音号上发表辱警言论
被行政拘留5日
案件回顾
公然侮辱警察,看看法律怎么说?
《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同时,公安部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加明确了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权利保护。意见稿提出,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应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广南警方提醒:
公安民警、辅警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如果对警察执法存在异议,应采取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大家一定要遵守法规,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对于挑战法律权威,无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辱警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不贷!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不要因贪图一时的言语之快
而触碰法律的红线